中國教育在線訊 教育部近日發出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未經教育部備案、分送和未向社會公布的計劃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教育部提出8項措施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關于加強招生計劃管理方面,要求未經教育部備案、分送和未向社會公布的計劃一律不得安排招生。高校調整計劃的使用要按照“集體議事、公開透明”的原則。
通知還要求高校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必須采用郵政專遞等給據郵件方式寄送,不得采用平信或代領方式遞送,保證錄取通知書準確送達已錄取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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