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公安邊防總隊2013校園招聘畢業生接收條件和要求
(一)接收對象必須政治合格,現實表現良好,入伍態度端正,志愿獻身公安邊防保衛事業。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
(二)接收對象以男生為主。
(三)接收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生,以黑龍江省內的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和省(部)屬重點高校畢業生為主,專科生必須是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
(四)接收專業: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類,理學類,工學類,醫學,管理類,公安專科。
(五)接收對象必須按時獲得畢業證書和相應的學位證書。
(六)接收的專科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分別在22、24、29周歲(截止畢業當年8月31日)以下。
(七)接收對象必須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八)接收對象必須具有能夠經受復雜艱苦環境考驗和鍛煉的能力。按照公安部要求,接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一律分配到基層單位,由于公安邊防部隊基層單位主要分布在沿邊境線的鄉(鎮)區域內,生活和工作條件比較艱苦,交通不夠便利,大學生理想中的戀愛、擇偶對象較少,工作性質單一,任務繁重,部隊管理要求嚴格,這些客觀因素要求擬入警大學生必須能夠經受住復雜艱苦環境的考驗和鍛煉。
(九)接收對象必須具有長期在部隊服役的理想信念。按照公安部要求,接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個人在5年內不得要求退出現役。5年后,部隊按照中央軍委要求,嚴格控制連、排職干部轉業。擬入警大學生要有長期在部隊服役的準備。
(十)以下對象不屬于接收范圍:
①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②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
③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定向、自費畢業生;
④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和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
⑤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積累4門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
⑥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未獲得學位的畢業生;
⑦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接收程序
(一)報名。采取個人現場報名和郵寄投遞報名材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12月19日至12月21日(以現場投送材料和郵寄發出報名材料郵戳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報考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1、個人自薦材料;2、《普通高等院校全國統一招生錄取新生名冊
(三)綜合考查。主要包括體格檢查、心理素質檢測、政治審查、體能測試、面試等。
篩選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按照擇優選拔的原則,從簽訂接收協議到下達任職命令實行全程篩選淘汰。
(一)復審復查淘汰。公安部政治部將對接收對象學歷學位、身體條件、檔案材料、考試成績等進行復審復查,對不合格者退回原學校。
(二)崗前培訓淘汰。對接收對象在入警培訓、崗位任職培訓和當兵鍛煉期間的現實表現、學習訓練、身體心理等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對思想不穩定、有違紀行為以及身體、心理等原因不適合部隊工作的,予以淘汰。淘汰處理辦法,執行《軍隊院校淘汰學員安置辦法
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必須確保個人填寫遞交的報考信息及相關材料真實、準確,凡不按要求報名,提供虛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二)與總隊簽訂接收協議后,在入警培訓過程中本人強烈要求終止協議的,總隊將收取違約人的違約金、培訓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后,撤銷其入伍手續,退回原籍或畢業院校。在分配到工作單位后至下達首次任職命令期間,本人強烈要求退出現役的,總隊報上級批準后,按上述規定處理;
(三)每名報考人員在全國公安現役部隊范圍內限報一個單位,凡重復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四)資格初審按照符合條件、擇優選拔的原則進行,通過初審被確定為參加統一考試的人員,接收單位會提前以電話方式通知本人,凡未通過初審的人員不再專門通知,不退還報名材料;
(五)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或未參加統一考試、各類測試者,均不列為接收對象。
聯系方式
報名材料統一遞交或投遞到:黑龍江省邊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通訊地址:哈爾濱市香坊區和平路32號www.sdsgwy.com,郵編:150040。
聯 系 人:王干事
聯系電話:0451—82156730
傳 真:0451—8215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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