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筆試考試成績情況,并報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2014年度內蒙古自治區外事辦公室、呼和浩特市外事辦公室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翻譯人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已經劃定,并按要求確定了進入資格復審名單(附后)。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1、內蒙古自治區對外友好交流中心:法語翻譯崗位62分;英語翻譯崗位80分。
2、內蒙古自治區因公電子護照制作中心:俄語翻譯崗位82分。
3、呼和浩特市外事辦公室翻譯中心:英語翻譯崗位75.5分;日語翻譯崗位87.5分。
二、資格復審
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于2014年10月19日上午10:00前到指定地點(阿健食尚快捷酒店五樓2號會議室,可乘3路、75路到如意開發區內蒙古銀行公交車站下車,內蒙古銀行北側巷子向西50米處)參加資格復審。凡證件、資料攜帶不齊全或未按時參加復審者,一律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參加資格復審所需證件、資料如下:
1、準考證。
2、戶籍證明:本人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或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學歷學位證明:畢業證和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留學畢業考生)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非應屆畢業生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4、所在單位同意應聘證明:考生屬于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家機關含已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屬于國家企業職工,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
5、所需證件和證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份。
進入資格復審考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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