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網絡及程序故障,無法在網上打印準考證。
領取時間:2015年1月12日下午至1月16日下午;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領取地點:鄭州市花園路50號,省發展改革委培訓中心(新世紀大廈)一樓大廳。
由于特殊原因,考生本人無法領取準考證的,須由代領人持代領人身體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考生身分證原件領取;或持代領人身份證原件、考生和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領取;同時,須在發放準考證人員面前,由代領人使用發放準考人員提供的考生預留報名電話號碼,與考生確認后領取。代領人還須在現場在其身份證復印件上簽署“代領某考生準考證、代領人姓名”等內容。
考試地點:河南省鄭州市桐柏路,準確地點見準考證。
考生須知
考生須攜帶鋼筆或圓珠筆、2B鉛筆和橡皮。
考生8點40分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等)進入規定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有效證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查驗。考試開始指令發出后,考生才能開始答卷。
考生進入考場必須關閉各種通訊工具。不準攜帶書籍、資料、筆記本和自備草稿紙以及具有收錄、儲存、記憶功能的電子工具等,已攜帶入場但不按監考老師要求和通訊工具一起放在指定位置的,視為作弊。
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停止進入考場。開考后考生不得離開考場。
考生答卷時只允許用黑色或藍色墨水鋼筆或圓珠筆書寫。
考生不得詢問試題題意,若發現試題字跡模糊或試題有誤,可舉手向監考人員詢問,不準詢問其他考生。
考生必須服從監考人員的監督管理。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傳遞物品、打手勢、做暗號;不準擅自借用其他考生文具;不準偷看、抄襲他人答卷或允許他人抄襲自己的答卷;嚴禁夾帶;嚴禁換卷、替考,以及其他違紀、舞弊行為。
在考試期間如需上廁所或遇特殊情況離開考場時,須由工作人員陪同出入考場。
考試結束指令發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將答卷(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監考人員要求退離考場。嚴禁將試卷、答卷(答題卡)和考場統一發放的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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