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和縣2010年招聘平和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報名時間、地點、要求
1、報名時間:2010年8月4至6日上班時間。2、報名地點:平和縣人事局(中順湖濱花園3幢2樓)。
3、報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應屆畢業生持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后留證明原件和證件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張。報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4、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經原批準機關批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
5、報考人員應交報名費100元。
為優化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提高事業單位人員整體素質,經縣編委會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擇優聘用平和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2名,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考對象
1、國家任務招收的全日制中專以上畢業生,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0年8月6日至1992年8月6日出生)。
2、在平和參加“支農、支教、扶貧”且服務期已滿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http://www.sdsgwy.com。
二、招考條件
1、政治思想合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平和縣常住戶口或平和縣籍生源(在平和參加“支農、支教、扶貧”且服務期已滿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不受戶口限制),個別崗位面向全市招考;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招考職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和其他資格條件要求。
三、報名時間、地點、要求
1、報名時間:2010年8月4至6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平和縣人事局(中順湖濱花園3幢2樓)。
3、報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應屆畢業生持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后留證明原件和證件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張。報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4、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經原批準機關批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
5、報考人員應交報名費100元。
四、考試時間、地點、內容要求
考試采取只筆試不面試的形式進行。
1、《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考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注明。準考證在原報考地點領取,領取時間為8月17日。
3、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4、退役運動員、退役軍人及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中國青年志愿者扶貧接力計劃”的志愿者),享有筆試加分待遇,加分標準按漳委辦發[2006]24號文件和省里有關規定執行。有關加分證明于報名時一并提交審核,逾期按不加分處理。
5、試卷采用機讀答題卡,統一使用2B鉛筆作答,考生應自帶考試用具http://www.sdsgwy.com。
五、體檢、考核和聘用
(一)體檢。按照考試總成績(筆試和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以崗位擬招聘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二)考核。體檢合格的考生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縣人事局負責。
(三)選崗。報考序號為6、9、10、13、14(一個職位多個單位)的,由考生自主選擇崗位。選崗順序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進行,考生不選擇用人單位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及放棄聘用資格所空缺的職位,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四)聘用。對擬聘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納入編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聘用人員必須在本縣服務滿五年。
六、其他
1、本方案由平和縣人事局負責解釋。
2、未盡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辦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
附:http://www.sdsgwy.com
《平和縣2010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條件一覽表
平和縣2010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條件一覽表.doc
平和縣人事局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