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數量及條件
招聘程序
1、報名。于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 21日,應聘人員將《河南工業大學編外應聘人員登記表
2、現場資格審查。應聘人員到各招聘部門規定的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個人簡歷一份
(2)本人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各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通過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對于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低于控制比例的崗位,相應縮減該招聘崗位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在校園網公示。
3、考核。考核由考試、技能測試等環節組成,各招聘部門組織。依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數1:2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不足1:2的相應縮減該招聘崗位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4、體檢。參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
5、學校資格復審。各招聘單位將體檢合格人員報送學校,學校對其考核成績在校園網上公示,并進行資格復審,對不符合要求的人員取消其應聘資格。
6、面試。學校組織應聘人員進行面試,若參加面試的人數低于招聘崗位數的2:1,則相應縮減該招聘崗位數,未到場人員視為放棄應聘資格。整場面試結束后現場向應聘人員公布面試成績。
7、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按照考核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綜合成績。按實有招聘崗位數以1:1比例依綜合成績(不低于60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校園網上公示,低于1:1的相應縮減該招聘崗位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8、對于資格審查的公示、體檢合格人員考核成績的公示,以及擬聘人員的公示,在各公示期間,對公示結果有異議者,均可以書面形式實名向紀委(監察處)部門提交申訴或舉報。舉報事項一經查實,即刻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擬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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