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試講和技能測試等),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指導下,由我校具體組織實施。博士研究生應聘博士崗位的可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我校將在學校網站公布考試的相關信息,及時將成績錄入招聘系統。
筆試。
筆試滿分100分,碩士研究生應參加學校組織的筆試,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所需的公共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主要測評競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及排名在筆試結束后一周內在我校網站上公布。
筆試時,招聘崗位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變動情況將及時在學校網站公布。筆試結束后,若發現某崗位參加筆試人數不足3人,取消該崗位招聘。
面試(試講和技能測試等)。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教師面試以試講為主,輔之以提問。試講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儀表、教態、教學方法、教學技能、語言表達能力等;提問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等。考核組成員根據試講和提問等情況給出面試成績(對藝術、服裝、體育等技能性較強的專業增加技能測試環節,技能測試成績按50%比例計入面試成績)。面試環節將全程錄像。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并于當天在學校網站www.sdsgwy.com公布成績及排名。報考博士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過資格審查可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將不予聘用。
面試當天某崗位只有1人到場,取消該崗位招聘。某崗位有2人(含)以上到場,面試繼續進行,成績有效,未到場人員成績視為零分。
招聘博士的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報考博士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試成績等于考試總成績。
所有應聘考生總成績低于60分者,將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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