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符合各報考崗位的專業、學歷和年齡要求。報考教師崗位的應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為準),如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畢業證專業不符的,可任選一個專業報考;
本科及本科以下學歷考生報考的年齡要求為30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考生報考的年齡要求為35歲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服務修武的在崗大學生村干部報考的年齡可放寬至35歲以下;
招聘辦法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2014年8月20日至8月29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 報名地點:縣行政服務中心人事窗口。
3. 報名辦法: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報考教師的需同時持教師資格證;報考其它崗位的,按照所報崗位條件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14年修武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4.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5. 領取準考證時間:報考教育系統崗位的請于2014年9月10日持身份證及報名繳費票據到縣行政服務中心人事窗口領取準考證,報考其他系統崗位的請于9月11日持身份證及報名繳費票據到縣行政服務中心人事窗口領取準考證,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6. 報名結束后,對擬聘用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計劃。對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選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不到和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交的筆試考務費。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階段。
1. 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報考教師崗位人員的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及時事政治;報考其他崗位人員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申論及時事政治。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修武籍畢業生(提供戶口本和證書原件復印件)、下派到修武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供證書原件復印件)、參加“修武縣高校畢業生進社區服務”計劃的大學生(提供證書原件復印件)、參加“焦作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服務修武且年度和聘期考核稱職以上,在農村任職滿2年的大學生村干部(提供縣委組織部的相關證明),筆試成績加10分(豫辦〔2012〕36號)。
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報名時同時提交相關證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報名結束不再受理。
筆試結束后,按擬聘用崗位1:2的比例,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以本系統其他崗位入圍面試人員最低筆試分數(分教育系統、衛生系統、其他系統),作為該崗位入圍面試的分數線。
2. 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報考教師崗位人員的面試形式為說課,主要考察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及授課能力。報考其他崗位人員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組織協調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等綜合能力。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咨詢 電話: 0391—7188212 0391—7192292
報名期間咨詢電話:0391—7118607
修武縣2014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2014年修武縣事業單位考試報名時間及地點
2014年修武縣事業單位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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