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體檢人員。按照總成績(指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參加體檢人員數與各設崗縣(市)分學段、分學科崗位設置數的比例為1∶1。若體檢后出現缺額的,可依次遞補。各地確定的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招聘系統內進行提交,由省級有關部門審核后,于7月22日通過河南省教育廳等網站向社會公布,同時由各設崗縣通知考生體檢時間、地點和相關注意事項。
2、組織體檢。各地于7月27日前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
3、公布體檢結果。體檢結束后,各地負責將體檢結果登記在《招聘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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