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其他條件(詳見附件《2014年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部分直屬院校集中招聘人員一覽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招聘單位有關要求的人員。
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方案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后,分別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網址:www.ha.hrss.gov.cn)和各院校網站發布。當招聘信息不一致時,以省人社廳網站上發布的為準。發布日期為2014年 7月29日至8月15日。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和資格審查由各院校負責組織實施。
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網上報名時間從2014年8月7日至8月15日,應聘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www.ha.hrss.gov.cn下載、填寫《2014年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部分直屬院校集中招聘報名表
咨詢時間:8月7日至8月22日之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資格審查。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者,接受其申請。資格審查應提供以下資料:畢業證、學位證(2014年畢業生應攜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及相關證書,一寸免冠照片2張及自薦材料等www.sdsgwy.com。
凡招聘崗位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比例未達到1:3的,相應遞減本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者,隨時取消其應聘和聘用資格。
(三)考試。考試分為筆試、面試(試講)。
1、筆試。筆試由省人社廳人事處統一組織。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崗位所需的基礎專業知識,主要測評應聘者是否具備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滿分100分(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筆試加試,加試成績和筆試成績各占50%)。筆試(加試)時間和地點在各院校網站公布,并由各院校負責通知應聘人員本人。各院校的筆試(加試)成績應在筆試(加試)結束后一周內在本單位網站進行公布。
2、面試(試講)。面試(試講)工作在省人社廳統一指導下由各院校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招聘崗位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試講)人員。面試(試講)成績滿分均為100分,非教學崗位應聘人員不參加試講,其面試成績作為面試和試講的總成績。面試(試講)的時間、地點由各院校通知面試人員;參加面試(試講)人員需在面試(試講)前30分鐘,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進入考場,面試(試講)成績在面試(試講)全部結束后現場公布,并在各院校網站進行公示。
3、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學校加試)×30%+試講成績×40%+面試成績×30%。非教學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學校加試)×30%+面試成績×70%。考試總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擬聘資格。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院校負責組織實施。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按相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最后一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進行面試加試。如體檢出現不合格者,可按本招聘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工作能力等進行考察,并對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五)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要在招聘結束后上報省人社廳,經審核后,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相關院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聘用
(一)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依據《河南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省直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
(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各院校成立由組織、人事、紀檢、工會等部門組成紀律監督小組,負責對考試、考核及聘用全過程進行監督,對群眾的檢舉和申訴控告進行查處。
咨詢電話:省人社廳人事處 0371-69690030,69690032
監督電話:省人社廳紀檢監察室0371-69690055
省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371-69690289
附件:
2014年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部分直屬院校集中招聘人員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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