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的職位、條件
(一)遴選職位
駐馬店市環境監察支隊科員,共7名。
(二)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公開遴選的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選調生在基層工作3年以上),并進行登記備案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具有駐馬店市戶籍或駐馬店市生源;
3、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環保類及相關專業(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環境監測、環境規劃與管理、生態學、化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水文與水資源工程、農業資源與環境等)、法律類專業(法律、法學、經濟法、行政法等);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科級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如果同意安排在科員崗位工作的,也可以報考。
遴選的程序
(一)發布信息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環保局于2014年4月25日分別在《駐馬店日報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遴選,采取現場報名的辦法進行。
1、報名時間: 2014年5月5日至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報名地點:駐馬店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樓大廳(健康路西段與天中山大道交叉口)。
3、報名辦法:報名時須持本人戶口簿、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60元。
4、本次遴選,資格審查貫穿于遴選工作全過程,考生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遴選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選資格。
(三)遴選比例
報名人數與擬遴選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應核減擬遴選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職位不再遴選。
(四)考試
遴選考試分筆試、面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將在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發布。筆試時,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委托專門的考試機構進行命題和閱卷。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遴選職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等情況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職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將在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發布。面試滿分為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
公示和錄用
對擬遴選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過程中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調查核實,認真進行處理。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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