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用職位與數量
職位:綜合文秘
數量:6名
選用范圍及條件
(一)選用范圍
全縣黨政群機關已登記的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具有財政全供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
(二)選用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文秘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
2.熟悉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建設等方面的工作,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綜合文字寫作能力;
3.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
7.符合任職回避等有關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正在接受審查的。
選用程序與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4年1月7日至1月 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報名地點:鄲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三樓政府網站(www.sdsgwy.com ),聯系人:譚志偉13838625278,何紀甫15936086966)
3.報名辦法:
①報名人員須提前到報名地點領取《中共鄲城委辦公室、鄲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選用工作人員報名表
②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所在單位出具的公務員或財政全供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和以上資料復印件各兩份,同時交已填好的《中共鄲城縣委辦公室、鄲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選用工作人員報名表
4.注意事項:
①資格審查貫穿選用工作全過程。報名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一經發現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其選用資格。
②報名時請記清自己的報名序號,留下常用電話號碼,以方便領取《準考證
③凡通過初步資格審查需要參加考試的人員,請于2014年1月15日憑身份證和報名序號,到鄲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三樓政府網站)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采取綜合文字水平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計分方法。其中,綜合文字水平測試、面試分別按80%、2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1.綜合文字水平測試
綜合文字水平測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功底、把握全局能力和駕馭綜合文字材料的水平。
綜合文字測試時間、地點在發放準考證時一并通知。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
面試時間、地點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一并通知。
(三)選用
經綜合文字水平測試、面試合格的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選用人員,到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掛職學習鍛煉,掛職學習鍛煉期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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