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及范圍全省范圍內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人員。招聘條件(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遵守憲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國家承認專科以上學歷和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5、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6、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在26周歲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見《許昌市社會保障卡公開招聘臨時人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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