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基本資格條件
(一)具有以下資格條件人員可以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條件;
5、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詳見附表。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與應聘:
1、曾被判刑、勞動教養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仍在處分期內的;
3、被執法執紀部門立案正在審查的;
4、違背計劃生育政策的;
5、在我縣行政事業單位已就業人員;
6、在我縣近三年內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工作中因弄虛作假被取消聘用資格的;
7、法律規定事業單位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崗位計劃和報名條件
詳見《2013年駐馬店市上蔡縣政府序列缺編事業單位擬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優惠政策
根據豫辦〔2008〕16號、豫人社〔2010〕126號、駐組通〔2009〕26號文件規定,具有2年以上農村基層工作經歷且至今一直在崗,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及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大學生,筆試成績加5分。
招錄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3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報名地點: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一樓大廳(縣新汽車站對面)。(www.sdsgwy.com )
3、報名辦法: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上述證件須交復印件各1份),并提供學信網打印的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到報名地點報名。
報名時填寫《上蔡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與參加筆試、體檢、考核考察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擬招錄職位所要求的范圍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提供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縣內組織的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和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
2013年11月26日,報考者本人到原報名地點進行信息校對;2013年11月28日,報考者本人持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統一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3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4)享受加分政策的,須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交相應的服務證或大學生村干部證明(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同時出具)等,由縣紀委監察和人社部門統一審核并公示。未按時提交加分證件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如發現擬享受加分政策人員弄虛作假及情況不實的,取消本次考試及聘用資格。
(5)所報崗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所學專業一致者優先;如所學專業相同,學歷高者優先;如兩者仍相同,一并進行體檢和考察考核。
2013年駐馬店市上蔡縣政府序列缺編事業單位擬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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