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電視臺播音員(主持人)4名,其中男2名,女2名。
報名范圍、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堅定、品行端正,熱愛新聞宣傳事業和播音主持工作,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且所學專業為:主持與播音、新聞學、傳播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學、廣播電視編導、表演藝術等。
4、有良好的播音主持基礎和語言表達能力,普通話標準達到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氣質佳,男身高不低于1.68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6、截止2013年7月31日,年齡在18周歲以上26周歲以下(1995年7月31日前,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27日至2013年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報名地點: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www.sdsgwy.com)。
3.報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國外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就業報到證(外省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需經河南省大中專院校就業服務中心蓋章)、普通話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張,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報名地點報名,在職人員還需持所在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應持有效身份證、畢業院校就業指導部門開具的有效證明(證明樣表見附件)和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全套)。
報名時提交《欒川縣公開招聘電視播音員(主持人)報名登記表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二)初試
初試為上鏡,主要測試考生的舉止儀表、形象氣質和普通話水平,初試主要內容為1分鐘自我介紹、播報指定稿件和自備稿件(各2分鐘)。
初試實行百分制計分,初試成績在初試結束后當場宣布。按招聘計劃人數1:6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復試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復試。初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初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見初試通知書。
(三)復試
復試分為筆試和試鏡兩個環節。筆試和試鏡的分值各為100分。
筆試內容為行政能力測試和申論,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筆試成績=行政能力測試成績×50%+申論成績×50%
試鏡內容為指定新聞播報、現場模擬主持和答辯(考生可按電視播音與主持人標準提前設計形象和著裝)。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30%+試鏡成績×70%
(四)試播
根據復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試播人員。(如男、女第二名出現復試總成績并列的,按初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試播人員在欒川縣電視臺試播3個月(試播期工資待遇每人每月1500元)。試播結束后,由縣公開招聘電視播音員(主持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將試播人員的試播視頻分別提交相關評審機構進行量化評審、交由社會各界人士代表組成的評議組進行量化評議。根據評審評議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
考生評審評議總成績=評審成績×70%+評議成績×30%。
咨詢電話:6683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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