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2012年招考聘25名任制書記員
報考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從事法律工作,熱愛法律事業;
3、年齡在24周歲(1988年6月30日前出生)及以下、具有大專法律類、文秘類、計算機類專業的駐馬店市戶籍居民(含所轄縣、區);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不限專業(計算機專業除外),年齡放寬至26歲(1986年6月30日前出生);
4、具備一定法律基礎知識和書寫能力,熟練操作計算機,能快速、準確地進行文字輸入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受過行政記過、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3)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4)曾受過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5)錄用單位確認有其他不適合報考情況的。
招考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報考者應提供的材料:①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戶籍證明及復印件各1份;②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
報考者經初審合格后,由本人辦理報名手續,填寫《報考人民法院聘任制書記員登記表
報名時間:2012年7月25日至8月10日(雙休日除外)。
報名地點: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大庭。聯系電話:2166755、2166759。
(二)筆試與計算機聽打速錄能力測試
1、筆試:包括常用知識和法律基礎知識,筆試為百分制。筆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能力測試:筆試成績公布后,按招考職位數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書寫速記和計算機聽打速錄能力測試的人選(計算機專業單獨進行)。能力測試名單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根據公共科目成績的40%、書寫速記和計算機聽打速錄能力測試成績的40%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錄用人數1: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
面試的程序、形式、標準由市中院制定,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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