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陽洛寧縣公安機關2012年招聘30名文職人員
招聘對象
1、國家計劃內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未就業的畢業生;
2、洛寧縣2008年、2009年統一選聘的大學生村干部。
招聘計劃
2011年洛寧縣公安機關文職人員(以下簡稱“文職人員”)崗位共招聘30人。其中男性24人,女性6人。招聘職位如下:
招聘條件
報考文職人員,除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學歷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自愿從事文職人員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分配;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1年11月1日后至1993年11月1日前出生);大學生村干部年齡放寬至35周歲(1976年11月1日以后)。
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5月2日至6日(每日8:30-11:30;14:30-17:30)
2、報名地點:洛寧縣招待所一樓
3、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與資格初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4、提交有關證件、證明材料
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就業報到證(派至洛陽但外省院校畢業學生需加蓋省教育廳就業專用章;未派至洛陽學生需重新改派至洛陽)原件及復印件,學歷需出具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寸照片四張(免冠近期彩照,報名表上粘貼)。大學生村干部報名需縣組織部門開具有關證明(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5、有關事項
(1)報名時填寫《洛寧縣公安機關文職人員招聘報名表
(2)資格審查初審合格人員按規定交納考務費60元。
(3)報名結束后,凡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人數3倍以上的,按比例核減招聘職位。
(4)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此次考試、聘用資格。
(二)調劑
如部分職位報名人數與相應職位計劃數比例未達到3:1的,該職位計劃數相應核減,直至達到3:1比例。核減出來的計劃數全部調劑到報名人數多的職位,調劑后的相應職位報名人數與職位計劃數的比例必須不小于3:1。洛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洛寧縣公安局將根據調劑情況及時發布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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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類,滿分均為100分。
1、筆試包括《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定于2012年5月19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
3、筆試成績適時在http://www.sdsgwy.com/洛寧人力資源網和公安內網上發布。
4、根據筆試成績,按照職位計劃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進入面試。
5、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考生總成績于面試全部結束后在洛寧人力資源網和公安內網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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