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駐馬店正陽縣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員
招聘的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18周歲以上(1994年6月30日<含>前出生);
4、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擬聘用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
5、曾在正陽縣公開招聘中違反招聘規定情形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2年3月26日至3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報名截止后,報名系統將關閉,報名信息資料將不得修改。
(二)報名地點:正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聯系電話:03968922256,03968958168。
(三)報名辦法:本次招考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考一個職位。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2012年應屆畢業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以上所有證件需交復印件各1份)、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所在學校學生就業管理部門出具的無違法違紀能夠順利畢業的證明,有工作單位的需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4張(背后注明姓名及報考職位代碼)。報名時填寫《河南省正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
(四)各擬聘用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不能低于3:1,達不到3:1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并進行調整。
報名時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所報職位規定的范圍和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報考的其他要求。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擬錄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相符,即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凡提供虛假材料者,兩年內不得參加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并沒收其所有證件,根據情節輕重,依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五)領取準考證時間:符合條件的報考者于2012年4月13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報名考務費收據到原報名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者視同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考試
(一)筆試
筆試的命題、評卷委托省以上考試機構承擔。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100分),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00分)。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4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60%。
《公共基礎知識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考試時,應試人員須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駐馬店市正陽縣2012年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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