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駐馬店正陽縣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
招聘的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18周歲以上(1993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
4、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擬聘用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
5、曾在正陽縣公開招聘中違反招聘規定情形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報名截止后,報名系統將關閉,報名信息資料將不得修改。
(二)報名地點:正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聯系電話:03968922256,03968958168。
(三)報名辦法:本次招考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考一個職位。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以上所有證件需交復印件各1份),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考有工作經歷職位的人員);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張(背后注明姓名及報考職位代碼)。報名時填寫《河南省正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
(四)各擬聘用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不能低于3:1,達不到3:1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并進行調整。
報名時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所報職位規定的范圍和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報考的其他要求。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擬錄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相符,即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凡提供虛假材料者,兩年內不得參加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并沒收其所有證件,根據情節輕重,依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五)領取準考證時間:符合條件的報考者于2011年12月23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報名考務費收據到原報名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者視同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考試
(一)筆試
筆試的命題、評卷委托省以上考試機構承擔。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100分),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00分)。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50%。
《公共基礎知識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考試時,應試人員須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錄用職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滿分100分。
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試人員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面試比例的,應組織現有應試人員面試。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應試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參加體檢。
面試方案由縣人社部門會同縣財政部門另行制定,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駐馬店人才信息網:www.zmdrc.net)。
(三)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駐馬店正陽縣2011年招聘事業單位人員擬聘用崗位表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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