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魯山縣2011年招聘100名教師
報考范圍和對象
1、報考普通高中教師、職教中心專業課教師崗位:2011年以前(含2011年)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2011年以前(含2011年)普通幼兒師范及以上畢業生。
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
2、普通高中教師、職教中心專業課教師應具有與報考層次、專業相符的教師資格證(2011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教師資格證不作要求,但所報專業應與所學專業相符或相近);幼兒園教師應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或與幼教相近專業的教師資格證;
3、幼兒教師年齡在27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教師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以上學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必須是魯山籍戶口;
5、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魯山在職教師和已被招聘為魯山縣特崗教師的;
5、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報名地點:2011年8月11日至8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8:00)在魯山縣教體局報名。
2、報名辦法和要求:
(1)報名時報考者本人應持以下材料(原件及A4紙復印件):
有效身份證(報幼兒園教師崗位另帶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報到證(擇業期內無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6張;
(2)報考普通高中、職教中心教師崗位者,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學校的一個崗位,不能兼報。幼兒園教師崗位按鄉鎮設崗,不準跨鄉鎮兼報。普通高中、職教中心、幼兒園教師崗位不能兼報。
(3)報名時填寫《2011年魯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4)領取準考證時間:2011年8月18日由報考者本人持身份證到教體局領取(不按時領取且無說明情況者,視為放棄)。
(5)本次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考生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考生需仔細核對報考信息,如提供虛假注冊信息,或實際情況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記入招聘(錄)工作不良行為紀錄,3年內不得參加政府人社部門組織的各類招聘(錄)考試。
(6)報名人數與各招聘崗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3:1確定招聘人數,報考人數不足3人的,該崗位不再招聘。符合報考其它崗位條件的,在報名時間內可改報其它崗位。
(7)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截止時間2011年7月31日)的考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憑有關證書(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人員憑《志愿者證書
(二)考試及時間安排
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搞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滿分100分(時間為8月20日上午9:00—11:00)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主要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專業知識(命題原則:能滿足報考崗位層次需要的教育教學知識水平)。
2、面試:滿分100分(時間為8月25日)
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學科崗位招聘計劃數的1:1.5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注重考察應聘者學科知識、教師基本素養、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普通高中、職教中心專業課教師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內容為所報考崗位專業課。幼兒教師面試采用試講和技能考核的方式。
魯山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
1、職教中心專業課教師招聘計劃(15名)
2、普通高中教師招聘計劃(25名)
3:幼兒園教師招聘計劃(6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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