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試范圍參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2011年9月17日上午測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測試申論。筆試的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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