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基本條件 (一) 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熱愛文化藝術事業,遵守憲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操守;3.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3.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不良信用記錄的;4.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招聘范圍、數量和崗位條件 詳見附件1《河南省文化廳廳直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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