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2010年河南基層政法干警招錄職位表已公布請您仔細查找適合您的職位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各擬招錄職位的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需相應核減擬招錄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職位不再報考,原報考該職位者可在報名結束后的3日內到省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重新選報其他職位。對一些“老、少、邊、窮”和條件特別艱苦的地區,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考比例的,經批準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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