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調計劃和職位
我縣21個事業單位面向縣外公開引調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2名。引調職位詳見《惠水縣2014年引調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
引調對象和條件
(一)引調對象
縣外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兩周年以上的財政全額撥款人員(擬調入縣人民醫院、中醫院的人員可為財政差額撥款)。
(二)引調條件
1、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以上人員;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擬調入縣人民醫院、中醫院的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到引調工作簡章發布之日;
優惠政策
(一)住房補貼。凡引調的人員,將一次性給予住房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為:對具有博士學歷學位、正高級職稱專家和享受省級以上政府津貼的補貼15萬元,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補貼5萬元,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和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補貼2萬元。
(二)工資待遇。引調人員到惠水縣工作,其工資福利待遇按惠水縣在職在編同類人員的標準執行。屬科級干部的,由縣委組織部按干部管理權限作同職級安排。屬于高層次人才的,按有關規定享受高層次人才崗位補貼。
(三)配偶就業。引調人員配偶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國家公職人員的,可由組織、人社、編辦等部門協商調動事宜。
(四)子女入學。引調人員的隨遷子女入學,根據本人意愿,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落實到城區學校就讀。
(五)專業職稱。在外已取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聘任相應崗位的引調人員,可按程序直接辦理相應的崗位聘任手續;如因用人單位無相應空缺崗位而低聘,按標準補足原聘與新聘崗位之間的相關待遇。
引調程序
(一)發布簡章
《惠水縣2014年面向縣外公開引調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簡章
(二)報名
報名方式為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惠水縣2014年面向縣外公開引調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
1、報名時間:2014年5月3日至2014年6月2日。
2、報名郵箱:gzhsrcb@163.com。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招調單位對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表進行網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相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
資格復審時報名人員須提供的材料包括:
(1)在職在編證明;
(2)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證明,工作未滿三周年的,提供近兩年考核等次證明;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居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具有中級職稱及以上人員報名時需提供職稱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6)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張。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引調工作的全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不實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引調資格。
本次公開引調不收取報名費。
(四)面試
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面試。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工作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引調職位的適應程度。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情況確定體檢對象。當面試對象超過引調職位人數時,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擇優提出擬調劑引調到具體單位的初步意見。如對象服從調劑意見,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人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點持有效身份證件領取《面試準考證
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面試人員須同時持居民有效身份證件和《面試準考證
公示
經考察擇優確定擬引調的人員后,將擬引調人員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咨詢電話:0854-6221096(縣委組織部)
0854-6221862(縣人社局)
惠水縣2014年引調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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