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聘計劃
(一)市林政資源管理站工作人員1名,
(二)市林業種苗站工作人員1名。
考聘方式
報名人數與考聘計劃數比例不低于3比1,比例不夠的相應減少考聘計劃數。考聘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根據總成績擇優確定擬考聘人員。
考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2月1日以前出生),45周歲以下(1969年2月1日后出生);
(二)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基層林業工作經歷;
(四)近兩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
工作程序
(一)發布公告:在市林業局政務公開欄發布公告、向各縣(區)林業局發函。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地點:市林業局人事科(學院路林業局405室)。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自薦、各縣(區)林業局組織推薦等方式進行。考聘人員必須經主管部門(黨委或黨組)同意。
各縣(區)林業局根據工作業績、平時表現等進行組織推薦,經資格初審后將報名所需材料統一報市林業局人事科。每名考聘對象只能報名參加一個崗位的考聘。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報名表一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5張;
(3)有效《居民身份證
(4)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已婚人員提供當地計生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6)近兩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審核公章);
報名時間另行通知。市林業局人事科嚴格按照考聘條件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聘過程,凡弄虛作假的或資格不符合招考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聘資格。
(二)筆試
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
筆試不劃定范圍、不指定參考書,主要測試參加考聘人員履職應具備的素質和能力。筆試內容包括林業法律法規政策、造林綠化、林政資源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石漠化防治、林業科研推廣、公文寫作等知識。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 面試
根據各職位考聘計劃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同一職位參加考聘人員筆試總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
面試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面試主要考察考聘人選的溝通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調適能力和形象氣質等。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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