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范圍和計劃
在全縣各鄉鎮范圍內通過公開考試、考核遴選公務員5名、參公人員2名和事業單位人員4名(具體見職位一覽表)。
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1、報考公務員崗位的,必須是鄉鎮仍在編、在職并已登記的公務員。
2、報考參公崗位的,必須是鄉鎮仍在編、在職并已登記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3、報考事業崗位的,必須是鄉鎮仍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如公務員參加事業單位遴選的,調入后,原有公務員身份不再保留。
(二)遴選條件
1.政治堅定,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品行;熱愛工作,具有較強的綜合工作素質能力;公道正派,組織紀律性和集體榮譽感強;吃苦耐勞,能經常加班加點地工作;上進心強,無不良記錄;
2.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具體見職位一覽表);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2011年9月以前參加工作);
5.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試用、見習期除外)
6.身體健康。
工作程序
(一)發布信息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遴選方案在榕江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開發布。
(二)報名事宜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1月22日至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雙休日除外)。
2.報名地點: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縣政府四樓) (www.sdsgwy.com )。
3.報名須提交或填簽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3)報考者須如實填寫《榕江縣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
(4)所在單位同意參加遴選意見及主管部門意見。
(5)簽個人參加遴選自愿聲明。
(三)資格初審
由縣人社局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人員與遴選職位的比例達到1:3及以上方可開考。如某個遴選職位達不到1:3的,本科以上學歷直接入闈面試;如某個遴選職位既達不到1:3的比例,也沒有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則取消本職位遴選計劃。
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縣人社局于筆試前兩天通知參加遴選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四)考試
筆試主要測試綜合知識。考試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筆試成績按40%、面試成績按60%計入總分。
1.筆試成績前5名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2.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五)考察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綜合得分,從高到低按職位計劃遴選數按1:2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直接入闈面試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遴選面試平均成績以上方可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按照州委組織部、州編委辦、州人社局《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干部調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榕江縣人社局、供銷社、審計局和水利局2014年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和事業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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