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計劃和職位
本次計劃遴選單位38個共101名(其中:行政機關2個遴選4名,參公管理事業單位4個遴選職數12名,全額事業單位32個遴選職數85名)。
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1、參加遴選縣直機關工作人員的須是惠水縣縣直各部門、各鄉鎮機關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參加遴選縣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是惠水縣縣直各部門、各鄉鎮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工作人員;
3、參加遴選縣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是惠水縣縣直部門、各鄉鎮在編在崗列入財政全額撥款的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考。
(二)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齡、工作經歷計算均以2013年11月15日為止;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遴選程序
(一)發布簡章
《惠水縣縣直單位2013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簡章
(二)報名
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惠水縣縣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
1、報名時間: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0日。
2、報名地點:各遴選單位(附件3)。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惠水縣縣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報名所需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紅底)照片4張;
(4)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材料。
(三)資格審查
各遴選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遴選職位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達到1:3及以上方可開考。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該職位遴選人數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減少遴選人數的,報考該職位的報考人員所報職位不再調整;取消遴選計劃的,由遴選單位通知被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改報職位時間: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1月22日止。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不實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遴選資格。
本次公開遴選不收取報名費。
(四) 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項。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所有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考試不指定參考書。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按通知要求持有效身份證件領取《筆試準考證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職位計劃遴選數1:2以內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職位的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工作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進入面試的人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點持有效身份證件領取《面試準考證
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面試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咨詢電話:0854-6221228(縣委組織部) 0854-6221862(縣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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