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
1.考試科目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⑴報考專科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
⑵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
⑶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參加《專業綜合Ⅰ
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
筆試時間為2013年9月21日、22日兩天,具體安排如下:
9月21日 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4:00—16:30《申論
9月22日 9:00-11:30《文化綜合
《民法學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現場資格復審
時間:擬在2013年11月進行。
詳細時間、地點由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在"貴州省公務員局網"(www.gzrs.gov.cn)另行通知。
現場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進行。由省政法干警招錄辦統一組織,各招錄單位的省級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現場資格復審人員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比例3:1以內(含3:1)方式確定。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現場資格復審人員,現場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各招錄單位根據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公示的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按照《招錄公告
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
因現場資格復審不嚴致使不符合《招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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