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報考條件及招聘崗位
(一)招聘對象
本縣常住戶籍(2011年12月31日前落戶)人員。
(二)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身體健康,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截止計算時間為2013年8月31日);
3、以下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縣屬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失業時間滿一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以上臨時人員、復員退伍軍人,時間計算截止報名時;
4、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服從調配和安排;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三)招聘崗位:
發布招聘公告
2013年8月16日前,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縣有關新聞媒體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條件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8月21 日- 8月23日,9:00-17:00;
報名地點: 修文縣礦業綜合信息服務中心(河濱路新都口岸)(www.sdsgwy.com)。
2、報名考試費參照黔價費[2010]55號標準收取。收費標準為每人100元。
3、按招考崗位成績擇優錄用,一名考生只能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比例的崗位, 由招聘辦進行調劑。
(二)資格審查
1、報名人員需持畢業證、有效身份證和戶口簿,屬放寬年齡的人員還需提供縣級以上勞動部門出具的企業下崗失業人員資料、勞動合同資料和復員退伍軍人資料, 屬機關(事業)和企業單位職工(含臨時合同制職工)的,還需出具由主管部門(或企業)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清楚,填寫錯誤,責任自負),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三)加分政策
招聘中對本縣企業下崗失業滿一年以上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以上臨時人員和復員退伍軍人一次性加2分(加分符合多項條件的,只采用單項加分,不重復加分)。
(四)加分確認
1、企業下崗失業滿一年考生需提供縣級以上勞動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和失業證。
2、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以上臨時人員需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在本單位工作時間證明和縣級勞動合同鑒證材料。
3、復員退伍軍人需提供縣人武部或縣民政局出具的證明材料。
考生須在報名現場填寫《2013年修文縣面向全縣公開招聘縣礦業綜合信息服務中心臨時人員加分申請表
面試及成績計算
(一)面試
考生憑有效身份證和報名交費票據領取面試準考證。面試準考證發放時間:8月 30日上午:9:00—下午17:00。領取面試準考證地點:修文縣礦業綜合信息服務中心辦公室。
面試時間:8月31日,面試地點見準考證。
面試成績采用100分制計算;成績公示時間和地點為2013年9月2日在報名點公示。
報名人員應確保所留聯系電話準確、暢通。因所留電話不準確或因考生原因造成無法聯系影響面試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二)加分
按經審核確認的有關資料和分值進行累加計算。
(三)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面試成債+加分計算。
報考咨詢電話:0851-2332199、聯系人:龔 毅 袁 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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