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㈠招考對象
中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戶籍不限。
㈡報考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資格條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7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
㈢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含已簽約的特崗教師);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不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條件人員。
報名及資格審查
㈠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24日—7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正安縣就業局大廳
3.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畢業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⑵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
⑶有效《居民身份證
⑷報名費100元。
⑸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藍底或紅底)照片4張。
⑹縣外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該崗位招考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崗位招考計劃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崗位招考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能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考試的,計入開考比例,在備注欄注明“缺考”字樣。
㈡資格審查
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考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筆試準考證
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為100分。其構成為: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 面試成績40%。考試成績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㈠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筆試考試范圍: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2013年8月3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㈡面試
1.根據計劃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若遇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員共同進入面試環節。面試采用現場答辯方式進行。
2.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若遇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體檢
體檢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核
考核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取消報考人員的擬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㈠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㈢曾被開除公職或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㈣未按規定及時提交學籍檔案及招考崗位所需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
㈤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人員;
㈥經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其他不能聘用的人員。
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體檢及考核結果,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考核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人事管理權限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正安縣公眾信息網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對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相關規定進行調查。
咨詢電話:0852-6402538、6033515(縣人社局www.sdsgwy.com)
遵義市正安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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