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貴州省畢節市大方縣招聘455名幼兒園教師、衛生保健人員及城關地區中學教師
招聘幼兒園教師、衛生保健人員及城關地區中學教師455名。招聘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衛生保健人員及城關地區中學教師455名。其中,城關地區中學教師255名,幼兒園教師和衛生保健人員200名。具體見《大方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衛生保健人員職位表
報名辦法:現場報名(一)報名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3年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須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審驗)、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未取得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的,須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審驗合格)、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6張。在職人員報考須同時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和計生特崗工作人員不能報考)。畢節市內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頒證學校出具的學歷驗證證明、畢節市外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就讀學校的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驗證證明、報名表(在大方信息港、大方縣教育局、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打印)。(二)收取報名費100元。(三)加分規定1、本次招聘中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分,加分在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前進行,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作累計加分。(1)大方縣內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職)、見義勇為死亡并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并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10分。(2)凡參加畢節市內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含“千名大學生志愿服務試驗區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服務期滿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均可享受加分:一年以上不足二年的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3分;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7分。(3)根據方委通字(2011)57號文件精神,大方縣內農村戶口“兩戶”子女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20分,城鎮非農戶口“兩戶”子女父母無工作的,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10分。(“兩戶”指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4)經審查符合條件且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大方縣被征地農民子女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5分。2、加分確認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1)大方縣內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職)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職)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或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2)“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含千名大學生志愿服務試驗區計劃)須提供服務地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須提供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服務年限以及年度考核情況。(3)大方縣內農村戶籍“兩戶”子女或城鎮非農戶口“兩戶”子女須提供縣級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城鎮非農戶口“兩戶”子女還需同時提供由鄉鎮出具(經辦人必須簽字負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的父母無工作的證明及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4)大方縣被征地農民子女須提供由所在村出具的失地證明和被征用土地的依據,經所在鄉鎮國土所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審查(經辦人必須簽字負責),且符合方府復(2012)60號批準的失地農民優惠標準。同時應提供由縣級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及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考生須填寫統一格式的《大方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衛生保健人員及城關地區中學教師加分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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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科目為各職位專業知識。大方縣教育局負責考試考務工作。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時間:2013年4月14日上午09:00—11:30。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13年4月12日,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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