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鎮寧縣事業單位2012年第三期招考人員
招聘對象、條件及比例
(一)招聘對象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4年10月31日以前,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
2、戶籍要求:縣總工會法律援助、辦公室日常工作崗位戶籍限鎮寧自治縣十五個鄉鎮或戶口還在各高等院校的鎮寧自治縣生源;縣總工會財務管理、縣交通局工程質量監督站、鄉(鎮)計衛服務中心崗位限安順市戶籍或戶口還在各高等院校的安順市生源;民族職業中學、民族中學崗位限貴州省戶籍或戶口還在各高等院校的貴州省生源。新遷入的本地戶籍,遷入時間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可以報考。在鎮寧自治縣服務的“一村一名大學生”,“三支一扶”和西部計劃志愿者,戶籍不限。
3、學歷、年齡、專業及其它相關要求詳見《崗位一覽表
4、1999、2000、2001屆鎮寧生源、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中專畢業生(年齡放寬至40周歲),中專專業符合《崗位一覽表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招聘體檢標準;
4、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正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人員;
(4)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干部職工,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以及服務期未滿一年的“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 (5)存在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問題的人員。
報名
報名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
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需下載并填寫報名表后,持畢業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材料(企業人員、外縣(區)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報考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縣民族職業中學、縣民族中學的應屆畢業生需持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具有證書編號的教師資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已婚青年(含離異)需提供縣(區)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狀況證明、縣內考生需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
鄉(鎮)計衛服務中心按崗位系統報名。(20120305崗位)(即不明確具體崗位,崗位的確定見“九、聘用”)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經資格審查合格者考試前核發準考證。
報名時間:2012年11月5日—2012年11月23日(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鎮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sdsgwy.com/
報名費 :100元/人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費收據及身份證于2012年12月3-4日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股領取《準考證
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筆試和專業測試(說課)相結合兩種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縣總工會、縣交通局、鄉(鎮)計衛服務中心25個崗位的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為考試成績(折算百分制后)與加分之和。
2、考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科目考試內容詳見《崗位一覽表
(二)筆試與面試(說課)相結合
1、鎮寧自治縣民族職業中學、民族中學的59個崗位的考試采取筆試與專業測試(說課)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為考試成績(折算百分制后)與加分之和。
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設置試卷一份,試卷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成績的40%,專業測試(說課)成績占考試成績的60%。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2、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所報崗位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測試(說課)人員。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專業測試。
3、專業測試(說課)課題為本學科教學內容,專業測試總分為100分,測試時間為每人15分鐘,準備50分鐘(可帶課本及相關資料),測試順序按崗位通過隨機方式確定。測試前,按順序號提前1小時通過抽簽確定說課課題。
(三)筆試及專業測試(說課)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四)筆試及專業測試(說課)時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
聯系電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53—6220062
貴州省鎮寧縣事業單位2012年第三期招考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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