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黔南州羅甸縣2012年招聘事業單位人員
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羅甸生源或羅甸戶籍(2011年12月31日前在籍的)學歷要求為大專及以上學歷,非羅甸生源或戶籍學歷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衛生、計生崗位除外(具體詳見職位表)。
2、放寬學歷(具體詳見職位表):
①報考衛生、計生崗位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或取得護士資格及以上資格證的;
②報考鄉鎮幼兒教師崗位具有教師資格證且專業符合的。
3、部分職位僅限截止報名結束當日在我縣連續服務滿一年及以上(以行文時間為準),且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及“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含服務期滿人員報考(具體詳見職位表)。
4、部分職位僅限羅甸生源或羅甸戶籍(2011年12月31日前在籍的)考生報考(具體詳見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2、1996年9月1日以前至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員(含當日)。
3、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不含委培生。
4、報考羅甸縣教育系統教師職位的考生在符合報考專業要求的條件下還須具有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報考職校教師、幼兒教師崗位的除外(具體詳見職位表)。
5、報考人員向招聘工作組提交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并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職(執)業資格或技能等其他條件。
報名、加分、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2012年9月13日至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報名地點:羅甸縣人力資源市場(沙井加油站旁)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對于報考合并職位的考生,在報名時不需填寫具體的報考職位名稱,只填寫報考職位代碼。考生在報名時須認真填寫《羅甸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2、報名工作由招聘工作組具體負責。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相關材料,對照《招聘簡章
3、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報考崗位所需要提供的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4)四項目人員需要提供由縣引導辦或團縣委按照管理權限出具的相關證明。
4、報名費:按每人100元收取。
(二)加分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筆試分數中給予加分(折算前),可累計加分,累計加分最多不得超過5分,具體條件如下:
1、截止報名結束當日前,在我縣連續服務滿一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及“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1年以上2年以下的人員加2分,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的人員加5分(以行文時間為準)。
2、報考衛生、計生崗位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或取得護士資格及以上資格證的加5分。
3、州內少數民族加3分(2011年12月31日前在籍的)。
第一項加分材料由縣引導辦或團縣委按照管理權限出具,第二項加分材料提供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三項加分材料需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如實填寫《羅甸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
(三)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由招聘工作組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及資格等進行審查,審查結果由審查人員簽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報 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時的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提交不實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體檢、考核、聘用資格。
(四 )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原則上達到3:1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3:1比例的,由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調整開考比例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如確定調整開考比例,開考比例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如確定取消該 職位招聘計劃的,經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并對擬報職位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審查不符合報考資格或無適合職位改報的,給予退返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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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試教)相結合的方式,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一)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考試。
筆試內容:報考教育類的筆試科目為《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
筆試準考證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制作和發放。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12年9月20日—9月21日(上班時間)
領取筆試準考證地點:羅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sdsgwy.com/民政大樓二樓)
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筆試地點及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試教)
面試(試教)人選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確定,達不到3:1比例,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面試比例,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試教)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試教),面試(試教)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試教)滿分100分,面試(試教)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試教)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 0854-7621132 (羅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調股http://www.sdsgwy.com/)
15718643040 (羅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調股)
13765493442 韋超
13885406494 陳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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