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12年招錄59名政法干警
辦學層次、學制、專業設置及培養模式
(一)專科教育(職位類別為C)
通過注重實戰的政法高等職業教育模式,主要為我省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縣(市、區、特區)級以下基層法院(定向招錄的“雙語”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機關,培養政治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政法應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的專科教育,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二)本科教育(職位類別為B)
通過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主要為我省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縣(市、區、特區)級以下政法機關培養本科層次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完成規定學業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
(三)研究生教育(職位類別為A)
通過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為我省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政法機關培養研究生層次的政法人才。
采 取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模式,以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為起點,學制兩年。在完成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要求的基礎上,重點加強知識應用和職業技能的訓練。在校期間安排一年的理論教學,一年的實踐教學,其中,半年時間到實務部門實習。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課程考試合格且論文答辯通過者,頒發 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并授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定向到我省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縣(市、區、特區)級法院、檢察院的各學歷層次的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實行單獨的取得資格政策。
試點班在專業和課程設置上,應突出政法實務方面的教學、實訓內容。在培養模式上,以政法業務綜合素質培養為基礎,以職業精神、基本技能和專業能力教育培養為核心,探索教、學、練、戰一體化的教學模式。
招錄計劃和試點院校
2012年我省計劃招錄561人,其中,法院系統111人;檢察院系統53人;公安系統100人;司法系統297人。面向已退役士兵、2012屆應屆畢業生和村干部招錄505人;面向基層服務人員招錄56人。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66人,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301人,專科試點班194人。各單位招錄職位詳見《貴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計劃職位表
承擔我省培養任務的院校為中國政法大學(院校代碼:10053)、西南政法大學(院校代碼:10652)、西南民族大學(院校代碼:10656)、中國人民公安大學(院校代碼:10041)、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院校代碼:10175)、貴州警官職業學院(院校代碼:12107)、中央司法警官學院(院校代碼:11903)、浙江警官職業學院(院校代碼:12869)、江西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院校代碼:12929)、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院校代碼:13813)等十所院校。
考區設置及考務安排
本次考試考區統一設在貴陽市。考務工作在貴州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具體組織實施。
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1.本省戶口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符合報考條件的已退役士兵、優秀青年、村干部。
2.本省戶口或本省生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專及以上2012屆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12屆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含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報考年齡要求:
已退役士兵的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6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大專以上學歷已退役士兵可放寬至27周歲,即1984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報考人員年齡在27周歲以下(1984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報考學歷要求:
⑴報考專科學歷試點班的,須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⑵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試點班的,須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⑶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⑷報考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的,須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5.具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經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
6.定向招錄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含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的職位,限截止2012年8月8日服務滿兩年的人員報考;定向招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的職位,限截止2012年8月8日期滿一屆的人員報考。
7.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須符合《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2010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的人員。(以招錄年度為準。如2009年招錄的公務員,2010年辦理錄用手續的,招錄年度為2009年。)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2年8月8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或少年管教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截止至2012年8月8日前)的人員。
7.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人員。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9.錄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10.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
11、不符合招錄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的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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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錄程序
(一)確定招錄計劃、發布招錄公告
招錄計劃主要包括:定向單位名稱、培養計劃、培養院校、培養專業、培養層次、招錄對象等內容。我省將在“貴州省委組織部網站”(www.gzzzb.gov.cn)、“貴州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貴州省公務員局網”(www.gzrs.gov.cn)統一發布《招錄公告
(二)報名、網上資格初審及加分
1.報名
時間:2012年8月8日9:00至8月12日18:00。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
報考人員進入“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http://www.sdsgwy.com/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貴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報名信息表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信息表
報名期間,每日16:00后,將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職位招考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供報名人員參考。
2.網上資格初審
(1)網上資格初審在省政法干警招錄辦統一組織下,由各招錄單位的省級主管部門具體實施。各招錄單位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必須在考生提交報名表后24小 時內審核完畢。各招錄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招錄公告
(2)網上資格初審結果查詢。報考人員可于2012年8月8日9:00至8月13日18: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是否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報考雙語試點班的,報名結束后須進行相應民族語言能力測試。民族語言能力測試不合格的,不能參加筆試。民族語言測試時間、地點詳見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在“貴州省公務員局網”(www.gzrs.gov.cn)http://www.sdsgwy.com/的通知。
(3)截止2012年8月12日18:00,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相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視為報名失敗,敬請廣大考生注意。各招考單位的網上資格初審聯系電話見《貴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單位網上資格初審咨詢電話一覽表
(4)查詢報名結果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2年8月8日9:00至8月14日18:00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上查詢報名結果并繳納考務費,并打印《報名信息表
報名結束后,職位繳費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比例達不到3:1(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轄區的職位可放寬到2:1,重點縣名單見附件4)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錄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錄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錄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由本人申請經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商改報單位同意后,由負責考務的部門給予改報其他職位,改報職位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8月20日;放棄改報職位的,按規定退還報名費。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按照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創業的意見
特困生在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時,須出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網上報名成功后打印的報名表,于2012年8月21日17:00前到貴陽市毓秀路18號省人才市場12樓省人社廳考試院考務二部(1207號房間)辦理相關減免確認手續。
(5)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2012年9月10日9:00至9月13日16: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3.加分
⑴加分政策
①對高校畢業生畢業后應征入伍退役后報考試點班的,在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中加10分;
②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地方(附件5)政法機關職位的,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總成績中加10分。
對同時符合上述兩項加分條件的考生,可實行累計加分。
⑵加分確認
加分確認的審查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錄辦組織,各招考單位的省級主管部門負責實施。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持網上報名時提交報名信息后打印的《貴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報名信息表
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加分申請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加分的同時,還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①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退役后的考生須提供招考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退伍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②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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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筆試
1.考試科目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⑴報考專科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
⑵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
⑶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參加《專業綜合Ⅰ
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
筆試時間為2012年9月15日、16日兩天,具體安排如下:
9月15日 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4:00—16:30《申論
9月16日9:00—11:30《文化綜合
《民法學
9:00—12:00 《專業綜合Ⅰ
14:00—17:00 《專業綜合Ⅱ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四)現場資格復審
時間:擬在2012年10月上旬進行
詳細時間、地點由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在“貴州省公務員局網”(www.gzrs.gov.cn)http://www.sdsgwy.com/另行通知。
現 場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進行。由省政法干警招錄辦統一組織,各招錄單位的省級主管部門具體實施,“四項目”人員的資格審查由縣級“項目辦”、“引導辦”簽署意見后,報省“項目辦”、“引導辦”進行復核。現場資格復審人員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比例3:1以內(含3:1)方式確定。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現場資格復審人員,現場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各 招錄單位根據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公示的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按照《招錄公告
進 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
因現場資格復審不嚴致使不符合《招錄公告
(五)面試和總成績
1.面試
時間:擬在2012年10月下旬進行。
面試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人員為現場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2.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六)體能測評
時間:擬在2012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進行。
報考公安系統、司法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面試的考生進入體能測評環節。
體能測評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錄辦組織實施,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和地點在“貴州省公務員局網”(www.gzrs.gov.cn)另行通知。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頒布的《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
(五)咨詢電話
1、 政策咨詢電話:
0851-6826549省政法干警招錄辦
0851-6992245省法院
0851-6697707省檢察院
0851-5552151省司法廳
0851-5904036省公安廳
傳 真:0851-6826549
2、監督電話:
0851-5892143省委組織部
0851-5837249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3、 網上技術咨詢電話:0851-6810676、6831833
4、網上繳費咨詢電話:0851-6830628
貴州省2012政法干警2012年招錄計劃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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