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職校及初中教師招考對象:
(1)、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
2、小學教師招考對象:
(1)、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
3、幼兒教師招考對象:
(1)、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學校中專及以上(非師范院校畢業生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專業為學前教育(幼兒教育、音樂、美術、舞蹈、體育)。
以上招考對象均不限戶籍。
(二)、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符合招考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熱愛教育事業。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職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2屆畢業生;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教育系統新增教師的其他人員;
6、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
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鐘山區教師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考辦)負責組織,資格審查由鐘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鐘山區教育局負責。
1、報名時間:2012年5月7日—2012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鐘山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會議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4、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
5、報名時,考生應按要求填寫《報名表
符合招考學科崗位的報考人數與該學科崗位計劃招考數比例(即開考比例)低于3:1的,則對該學科崗位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能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筆試的,計入開考比例,其各項成績均按“0”分計算。招考學科崗位調整或取消的情況在鐘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和鐘山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上向社會公布。報考人員原報考的學科崗位被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學科崗位參加考試,若本人不同意調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崗位條件的,退還其報名費。
(二)資格初審
報名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學科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資格審查人員在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
(三)準考證發放
報考人員于2012年5月23日——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憑有效《居民身份證
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含專業知識)。由區招考辦統一命題、制卷、閱卷,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和區教育局負責考試考務工作。
1、綜合知識考試范圍主要內容包括:政治理論與政策、法律基礎知識(以教育系統主要法律法規為主)、事業單位基礎知識、職業道德、科技常識、人文歷史常識、時事政治、教育學、心理學、基本國情、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幼兒教師崗位考幼兒心理學、幼兒教育學。專業知識考試的范圍為現行小學、初中、幼兒教材內容。
2、筆試時間為2012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
3、考試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由招考辦具體實施。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在各招考學科崗位計劃數1:3比例以內(含1:3)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學科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經復審符合招考學科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同志簽署意見。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學科崗位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和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
1、根據報考相同學科崗位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員。如遇某學科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4、面試內容為報考學科崗位教師應具備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著重考察考生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儀表儀態、行為舉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學設計、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基本功、教學特色等教育教學活動過程。
面試包括備課和說課,備課:根據報考學科寫備課教案,占面試成績的20%;說課占80%。
備課時間40分鐘,面試時間10分鐘。
5、紀檢監察部門對整個面試過程實行監督。
6、面試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由區人事部門按成績計算方法計算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在鐘山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站和鐘山區人民政府網上公布5個工作日。公布內容包括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以及是否列入體檢對象等。若出現末位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
(二)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教案×20%+說課×80%)×60%
筆試、面試、總成績的計算結果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試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以及是否列入體檢對象等由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張榜公布,并在鐘山區人民政府網和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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