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州戶籍或生源的應、往屆中專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職職工及其他人員(中專學歷報考者僅限2011年12月底前系本縣戶籍或生源);
2、本州外2012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戶籍不限;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戶籍不限;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此四類人員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戶籍不限;其中:“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服務期(截止2012年4月24日)需滿1年及以上;
4、定向招考聘用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且仍在鎮遠縣服務的“四項目人員”4名(詳見附表),這些職位的報考人員截止2012年4月24日服務(任職)期須滿一屆(一個聘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4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幼兒園教師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4月24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2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2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
5、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其它招聘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的應屆畢業生;
2、全日制在讀的非2012年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3、截止至本次報名時止已簽約或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4、2009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2007年1月1日以來招考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8、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開向社會發布選聘信息
通過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gov.cn)、鎮遠縣門戶網(http://www.zhenyuan.gov.cn )、鎮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公告欄等向社會公布選聘的職位、數量、條件資格等有關情況。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4月24 日-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鎮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一樓大廳(舞陽鎮西秀街)。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畢業證、學位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證
③本州生源現戶口不在本州的,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書面證明(戶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
④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已經州級人社部門批準轉正的特崗教師還需出具所在地人事部門和教育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⑤報考教師崗位的須持有相應職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⑥“四項目人員”須持服務所在地縣(市、區)團委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考定向“四項目人員”招聘崗位的,需提供服務證書(或“引導辦”、“項目辦”證明);
⑦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⑧考生根據所報考職位,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
考生可預先在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www.qdn.gov.cn)、鎮遠縣門戶網(http://www.zhenyuan.gov.cn )下載《鎮遠縣2012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報考鄉鎮基層站所、衛生院、或教育系統語文、數學、英語、歷史、政治、地理以及鄉鎮中心幼兒園教師招聘職位的考生,按招聘崗位類別及專業進行報名,暫不填寫具體報考單位,待政審考核合格后,按報考職位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擬聘用考生依次選擇聘用單位)。
(二)報名資格審查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按照《招聘簡章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方式方法將根據考生的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招聘職位學歷條件為中專(中師)及以上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需達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開考,達不到1:3及以上的,則對該職位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
2、招聘職位學歷條件為大學專科、大學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辦法確定:
①一個職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分值各為100分;
②一個職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3以內(不含1:3)的只進行面試(專業測試),面試(專業測試)分值為100分。
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考生于2012年5月16 日- 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報名收費發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證
四、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分類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應聘計生、衛生系列專業技術崗位的考生參加專業知識考試,考試內容為《基礎醫學知識
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時間確定為2012年5月20日上午 9:00—11:30 筆試地點統一設在鎮遠,具體地點見準考證。筆試考生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
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直接入圍面試環節的考生除外)。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考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報名時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的,但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崗位,參加筆試的考生可進入面試。
招聘職位學歷條件為大學專科、大學本科及以上的,考生報考職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 3以內(不含1:3)的直接進入面試。
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教育和科技局下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位的面試工作由其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其他職位的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比例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參加筆試、面試的考生,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即: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筆試×60%)+(面試成績×40%)。
2、直接參加面試的考生,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本《招聘簡章
報名時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參加面試人員因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及以上(含“可進入面試”的考生)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或考生考試總成績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備體檢資格,但在按規定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時,仍由具備體檢資格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
直接進入面試考生,面試成績分數需達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如參加面試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數超過本職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按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醫院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復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和復查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和復查醫生注明情況,視為認可體檢考生檢查和復查結果。體檢結束后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對于不能當場得出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如出現體檢異常情況,須延伸檢查的,由原體檢醫院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確定是否延伸檢查,并在3個工作日內組織考生延伸檢查。延伸檢查只進行一次。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十、本次公開招聘信息官方網站為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www.qdn.gov.cn)和鎮遠縣門戶網 (http://www.zhenyuan.gov.cn )。
咨詢電話: 0855—5722417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股
0855—5723307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監督電話: 0855—5722076 縣紀委、監察局辦公室
貴州鎮遠縣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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