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金沙縣2011年招聘160名中小學教師
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2.非國家行政機關、財政全額或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人員。
3. 金沙縣內學校在崗的、享受縣財政補助并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的代課人員報考小學教師職位,學歷放寬到中專。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服從組織分配。
3.身體健康,能堅持招聘崗位的正常工作,身體條件符合《省教育廳關于印發〈貴州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的通知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5月31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金沙縣內學校在崗的、享受縣財政補助并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的代課人員報考小學教師職位,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66年6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所報考職位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其中:
①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所學專業為所報考職位相應學科專業的,對教師資格證不作要求;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報考小學語數教師職位的,對教師資格證及專業均不作要求。
②報考高中通用技術教師職位,必須是物理教育或教育技術學專業,對教師資格證不作要求。
③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工民建、采礦、舞蹈、器樂教師職位,所學專業為所報考學科專業的,對教師資格證不作要求。
6.報考高中(職中)教師職位的必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
7.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僅限金沙戶籍或金沙籍生源。其中,本縣內學校在崗的、享受縣財政補助并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的代課人員,戶籍不限。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1年6月1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人員,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未結案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8.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招聘信息發布
時間:2011年6月24日至2011年7月8日。
招聘信息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金沙黨建網、金沙電視臺等媒體上發布。
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1年7月9日——7月1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雙休日正常報名。
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網上報名。報名地點設在金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大廳(金沙縣長安路彎彎橋水上辦公樓一樓)。
(三)報名事宜
1.報考人員須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如實填寫《報名表
3.報考人員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8張。
4.考生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1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證
③按要求提供所報考職位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金沙籍生源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考生同時提供金沙縣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出具的金沙籍生源證明。
⑤代課人員同時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并經縣教育局審核的在崗證明(注明在崗情況及縣財政補助情況,學校、中心校、鄉鎮政府、縣教育局蓋章,學校、中心校負責人簽名)。
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須提供服務期滿或已與簽約單位解除合同的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
招考辦公室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將情況匯總后提交招考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復審。
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或辦理退費手續。
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占總成績的60% ,面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占總成績40%。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考試成績×40%。
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一)筆試
1.筆試類型:閉卷考試(不指定用書)。筆試按學科實行分類考試,由招考辦公室負責考試考務工作。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
3.專業知識考試范圍:
①高中(職中)教師職位:考所報職位相應學科專業內容(通用技術考高中物理、教育技術學方面的內容,器樂考鋼琴專業內容)。
②小學教師職位:語數職位考初中語文、數學兩科內容,英語、音樂、體育、美術職位考初中相應學科內容。
4.《筆試準考證
5.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1年7月25日
上午09:00 — 11:00《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5:00 — 17:30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考場設在金沙縣,具體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
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才能進入面試。
根據各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
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則先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再按1:3比例確定該職位的面試人員;調整后仍達不到1:3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2.面試方式
面試以說課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3.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發布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金沙黨建網、金沙電視臺等媒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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