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貴州省大學生選調生考試確定名單
經筆試、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省委組織部、省法院、省檢察院根據選調計劃名額,提出擬選調對象名單,并進行公示。根據考生所報職位,由各市(州、地)黨委組織部或省法院、省檢察院政治部與擬選調對象簽訂就業協議。就業協議由擬選調對象簽字,并經學校(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經原畢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確認后,限期反饋,若出現擬選調對象不服從分配、未按期簽訂就業協議等情況,則視為放棄選調,因此出現的缺額,由省委組織部、省法院、省檢察院從該職位面試考察、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到低進行遞補,并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確定最終選調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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