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貴州省榕江縣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招考簡章
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1年1月16日—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榕江縣榕江縣古州老一小門口(縣林業局隔壁,文管所對面)
(三) 報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持本人學歷畢業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近期相片的戶籍、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同時持服務證書及縣級以上團委證明報名;“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持所在服務地縣(市、 區)“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名。報考工勤人員職位的,還需持有效機動車駕駛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報名。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身體條件待體檢階段進行審查),填寫報名登記表(此表由考生本人填寫,表格內容必須實事求是,如果填寫的內容不真實或虛假以及與報考職位不相符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 負),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報名考務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每人100元)。
根據省人事廳黔人發[2006]4號、州人事局州人發[2006]10號等文件精神,2010年我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工作人員(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178名,其中:管理人員43人,專業技術人員124人,工勤人員11人(具體招聘單位及職位見《榕江縣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計劃一覽表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招聘對象為:
(1)戶籍或生源系黔東南州的應、往屆中專以上(中專生僅限2010年1月30日前本縣戶籍或生源)未就業的畢業生和非財政開支的已就業人員(不含委培生);
(2)本州外201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畢業生(不含委培生)戶籍不限;
(3)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戶籍不限。
2、工勤人員職位招聘對象為:
截止2010年1月30日前系榕江縣戶籍或生源的中專(高中、中技)及以上學歷的各類人員(不含行政、事業單位財政開支的在職人員)。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擬招聘職位規定所需的資格條件。
3、報考專業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崗位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2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工勤人員的年齡在18歲以上(1992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的體檢標準。
5、報考工勤人員職位的要熟練掌握駕駛技術,并具有相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執照(“C”照以上),連續從事駕駛工作2年以上(退伍軍人連續從事駕駛工作滿1年以上)。
6、獲得三等功及其以上的復退軍人年齡放寬到36周歲(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1年1月16日—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榕江縣榕江縣古州老一小門口(縣林業局隔壁,文管所對面)
(三) 報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持本人學歷畢業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近期相片的戶籍、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同時持服務證書及縣級以上團委證明報名;“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持所在服務地縣(市、 區)“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名。報考工勤人員職位的,還需持有效機動車駕駛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報名。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身體條件待體檢階段進行審查),填寫報名登記表(此表由考生本人填寫,表格內容必須實事求是,如果填寫的內容不真實或虛假以及與報考職位不相符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 負),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報名考務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每人100元)。
按 照中共黔東南州委、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聘用單位的一個職位。一個職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到1:3以上方能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則相應調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同專業同職位的報名考試不明確到用人單位(崗位),按專業(職位)計劃招聘人數實行一條龍報名和考試(衛生系統的縣鄉分開)。待考試、考核、體檢等結束后,按考生考分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在所報考崗位里羅列的職位進行選擇。
報考駕駛工勤崗的不明確到用人單位,實行一條龍報名和考試,待考試、考核、體檢等結束后,符合聘用的,實行用人單位和考生雙向選擇。雙向選擇后,未獲選的考生,用人單位由由人事部門按用人單位申報招考計劃的情況指定安排。
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11年3月9日—12日,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近期相片的戶籍、身份證明)和報名發票到榕江縣人事局領取。
三、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考試按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三類崗位實行分類考試。
應聘管理崗位的人員參加《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應聘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參加《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應聘工勤人員崗位的人員先進行面試后再參加“汽車駕駛業務理論”(報考駕駛員的)、“廚師的相關理論”(報考廚師的)筆試考試。面試后按照招考計劃人數的1:3比例從高分到底分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如從高分到底分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筆試。
筆試按職位實行分類考試,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時間為2011年3月13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30《專業知識
下午14:30—16: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地點統一設在縣城所在地的普通高考定點學校;具體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時考生須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近期相片的戶籍、身份證明)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面試
面試人員按照各招聘職位人數1:3的比例限額,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筆試科目考不完整的報考者不列入擬面試人員。
本 職位計劃招聘人數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考生筆試成績分數為60分及以上的,可進入面試,但面試成績須達到本次面試所有考生(不含放棄面試考生)面試平均成績及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參加面試人員因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的,考生 面試成績分數需達到本次面試所有考生(不含放棄面試考生)面試平均成績及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如參加面試考生面試成績達到本次面試所有考生面試平均成績及以上的人數超過本職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
面試工作由縣人事局和有關單位、部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由縣人事局另行確定并通知考生。面試人員接到面試通知后,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如不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無法接通等無法聯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職位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運用能力及適應擬招聘職位工作的能力情況。
工勤人員面試主要測試擬聘用工種的實際操作能力和水平。
面試內容及面試方式由縣人事局與有關單位、部門確定。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
四、體檢
考 試結束后,報考專業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崗位的,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報考工勤人員職位的,按筆試成績占40%, 技能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以各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 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對其進行面試,以面試成績高的列為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從該職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體檢。體檢結束后因棄權等原因缺額的不再次遞補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文件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由縣人事局統一安排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核
體 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確定為考核對象的考生必須在考核前將個人檔案交到縣人事局,未按時提交檔案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和聘用)。由縣人事局會同用人 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等情況進行考核。學生以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下崗人員以在戶籍所在地的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非財政開支的在職人員以在原單位的現實表現、年度考核和檔案為主要內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
(一)2008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的工作人員;
(二)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1年1月16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三)在讀的非2010年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五)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六)近三年(2007-2009年)參加考試被聘用到榕江而無故不到崗的;
(七)報考工勤人員職位者有重大駕駛責任事故的;
(八)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人員;
(九)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20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的;
(十)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稱職(不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十一)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十二)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六、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縣人事局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專業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屬新參加工作,由用人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審批表
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錄(聘)用(勞動)合同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關系。
聘用人員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到縣事業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按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一年。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的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見習期),三年內不得參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調動、辭職等事宜。
七、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
(二)在考核工作中嚴格實行回避制度,所有從事招考工作的人員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監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咨詢電話:(0855)6622423縣人事局辦公室
監督電話:(0855)6622800縣紀委辦公室
榕江縣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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