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鎮寧自治縣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二期)公告
報名時間:2010年12月27日—2011年1月7日
報名地點:鎮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股
報名費:100元/人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于2011年1月12日—2011年1月14日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根據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及政府宏觀管理與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招聘單位及崗位條件詳情見《鎮寧自治縣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二期)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條件及比例
(一)招考對象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院校應往屆畢業生;
2、本省戶籍(部分崗位限安順市或鎮寧自治縣)或戶口還在各高等院校的本省(安順市或鎮寧自治縣)生源。新遷入的本地戶籍,遷入時間在2010年9月10日前可以報考;
3、學歷、專業及其它相關要求詳見《崗位一覽表
4、1999、2000、2001屆鎮寧生源并具備鎮寧戶籍、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中專畢業生(年齡不限),中專專業符合《崗位一覽表
(二)招聘比例
招聘名額與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以不低于1:2的比例確定,如達不到1:2的比例,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名額。
(三)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招聘體檢標準;
4、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5、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干部職工不在此次招考范圍(縣民族中學高中教師崗位除外,在職教師報考民族中學崗位需近三年年度考核達到合格及以上等次,同時 所在單位、 所在縣(區)及以上教育部門及人事部門簽署同意報考意見。未接轉的特崗教師不可報考民族中學高中教師崗位),企業單位職工報名須所在單位簽同意報考意見。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正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人員;
(4)存在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問題的人員。
四、 報名
報名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
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只設一個報名點。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材料 (報考民族中學崗位需提供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在職教師報考需提供所在縣(區)或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及人事部門出具的基本情況、近三年考核情況及同意報考證明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已婚青年需提供縣(區)或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狀況證明、縣內考生需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
報名時間:2010年12月27日—2011年1月7日
報名地點:鎮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股
報名費:100元/人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于2011年1月12日—2011年1月14日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兩種方式進行。
(一)筆試
1、鎮寧自治縣縣委宣傳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環境保護和林業局、民政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21個崗位的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與加分之和。
2、筆試科目含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考試內容參照公務員考試公共基礎知識部分,專業科目考試內容詳見《崗位一覽表
3、筆試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二)面試
1、鎮寧自治縣民族中學15個崗位的考試采取面試(說課)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為面試成績與加分之和,面試總分為100分。
2、面試時間為每人15分鐘,準備50分鐘,面試順序按崗位通過隨機方式確定。面試前,按順序號提前1小時通過抽簽確定說課課題并領取說課評價辦法。
3、面試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及面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相應的《筆試準考證
六、加分
(一)對參加“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工作滿兩年且經考核合格的加7分,工作滿一年不滿兩年的加4分,工作不滿一年的加2分。
西部志愿者報名時需提供當地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需提供當地“三支一扶”項目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一 村一名大學生”需提供當地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和在縣級以下單位服務時間、年度考核情況以及是否同意加分的意見。
(二)取得碩士學位的加10分。
(三)報考民族中學高中教師崗位的“211工程學校”的高校畢業生加8分。
(四)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按最高項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五)加分人員經審核后,對其中符合加分條件的,在考試成績公布前統一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七、體檢
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所報崗位數以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人事廳、衛生廳黔人發〔2005〕4號及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自動放棄及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對象,空余崗位采取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方式補充人員體檢。
八、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核對象,考核不合格或考核期間自動放棄的空余崗位按考生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方式順延補充體檢、考核,考核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聘用: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違法犯罪記錄或嚴重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刑事犯罪的嫌疑人;
(三)有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
(四)報考人員提供虛假信息導致影響招聘結果的。
(五)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九、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進行公示,擬聘用人員經公示7天無異議后,由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二)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按人事管理權限的規定進行報批。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
(三)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見習)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試用期間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四)在職高中教師辦理調動手續后,實行試用期但不實行試用期工資,工資及福利待遇比照本縣同類教師執行。
(五)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三年(含試用期),最低服務期限內原則上不得與用人單位解除聘用關系。
十、紀律
(一)為使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開、公正,在招聘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保密程序進行,由縣紀檢、監察、保密部門派員全程監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面試成績、加分、考生總成績名單、擬聘用人選均在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二)縣招聘領導小組對招聘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嚴守紀律,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則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三)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方案中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相關網站:安順市人民政府網(/)
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 (http://www.gzzn.gov.cn/)
聯系電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53—6220062 聯系人:汪義菊
監督電話:縣紀檢監察部門 0853—6222204 監督人:楊德榮
附件 :1 崗位一覽表(最新).xls
鎮寧自治縣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第二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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