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貴州省盤縣2010年公開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簡章
報名和資格審查
㈠報名1、報名時間:2010年9月1日--9月5日(共三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2、報名地點: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一樓)
3、報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持畢業證、、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上須加蓋驗證機構公章。省外普通高校2010屆全日制畢業生可由他人代為報名,省內院校考生須本人親自報名。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報名表
報考教育系統、衛生系統、水利(計生)系統崗位的考生只報職位類別及專業,待確定擬聘人員后再按得分高低順序依次選崗。
進入擬聘人員而不愿選崗的,作放棄處理,不再向下遞補。
筆試
筆試考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教育、衛生(含計生)、水利、新聞、綜合五大類,各類均考一科。教育類考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專業知識;衛生類(含計生)考試內容為醫藥衛生專業知識;水利類考試內容為水利專業知識;綜合類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規定地點為準。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為保證我縣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優化人員結構,增強事業單位活力,規范單位招考聘用行為,全面推行招考錄(聘)用人員新機制,根據貴州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聘用、公開監督。
程序:發布招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核--公示--審批聘用。
二、招考單位及人數(名額分配見附表)
公開招考聘用共計284名,其中:其中高中教師70名;初中教師100名;小學教師70名;盤縣中醫院6名;盤縣第二人民醫院19名;盤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下屬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技術指導站1名;盤縣馬依鎮下屬事業單位4名;盤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10名;中共盤縣委員會黨校1名;盤縣廣播電視臺3名。
具體職位詳見《盤縣2010年事業單位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計劃表
三、范圍和條件
㈠范圍
盤縣戶籍或生源地是盤縣的應往屆大專以上(含大專)畢業生及其他符合條件的未就業人員,其中對于報考盤縣廣播電視臺3個職位的應往屆本科畢業生范圍面向全六盤水市戶籍的未就業人員。
本次方案中未就業人員指未在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在冊在編工作的人員。(特崗教師不在招考范圍)
㈡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職位所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3、身體健康;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5年6月30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其它資格條件。
四、發布招考公告
本次公開招考公告于2010年8月20日發布在盤縣政府網(網址:www.panxian.gov.cn)等有關媒體上。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㈠報名
1、報名時間:2010年9月1日--9月5日(共三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2、報名地點: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一樓)
3、報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持畢業證、、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上須加蓋驗證機構公章。省外普通高校2010屆全日制畢業生可由他人代為報名,省內院校考生須本人親自報名。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報名表
報考教育系統、衛生系統、水利(計生)系統崗位的考生只報職位類別及專業,待確定擬聘人員后再按得分高低順序依次選崗。
進入擬聘人員而不愿選崗的,作放棄處理,不再向下遞補。
㈡資格審查
1、初審。招考聘用單位報名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照《招聘簡章
2、復審。招考辦根據初審意見,嚴格按照《招聘簡章
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交費收據到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股領取。
六、加分條件
本次招考聘用中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加分在按比例折算前進行,同時符合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在盤縣服務的西部計劃、市農村支教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畢業生,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期滿后的三年內可享受本次招考加分)、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報名時必須提供加分依據。
1、西部計劃志愿者需提供貴州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并注明畢業學校、服務單位和服務時間;
2、市農村支教志愿者需提供盤縣團委出具的書面證明,并注明畢業學校、服務單位和服務時間;
3、在盤縣參加“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志愿者需提供盤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出具的書面證明,并注明畢業學校、服務單位和服務時間。
4、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七、考試
考試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為閉卷考試,按百分制計分,占總成績的60%。筆試入圍者進入面試,面試按百分制計分,占總成績的40%。筆試、面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縣招考聘用辦公室負責筆試、面試考務工作。所有考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㈠筆試
筆試考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教育、衛生(含計生)、水利、新聞、綜合五大類,各類均考一科。教育類考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專業知識;衛生類(含計生)考試內容為醫藥衛生專業知識;水利類考試內容為水利專業知識;綜合類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規定地點為準。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㈡面試
筆試結束后,招考聘用辦公室將根據考生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及招考聘用職位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教育專業面試由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衛生、計生專業面試由盤縣衛生局負責組織,水利專業面試工作由盤縣水利局負責組織,其他部門面試由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同各相關單位共同組織。各單位應于面試結束后1個工作日后將面試成績報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進行公示。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八、體檢
進入參加體檢的人員按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遇同等分數,重新筆試確定)。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對象,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考計劃數的,不再向下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
九、政審、考核
體檢合格者(其中報考教育系統、衛生〔計生〕系統、水利系統崗位的考生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得分高低順序依次選崗)列入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縣招考辦統一安排,縣監察局負責全程監督,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考核時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核由三人以上組成考核組。考核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政審、考核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考職位人數的,不再遞補人員。
考核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核不合格,由招聘單位報招考辦審查,并提交領導小組研究,取消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定向到盤縣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原已正式就業,后辦理辭職手續或被單位辭退、除名者;
6、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8、不符合招考職位資格條件的人員。
十、審批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考辦在盤縣政府網(網址:www.panxian.gov.cn)等有關媒體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為增強招考聘用工作透明度,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準考證號、身份證號、學歷、畢業學校、所學專業、報考單位和職位。公示期滿無疑異的,由招聘單位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十一、紀律
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考簡章
監督電話:
中共盤縣紀委(監察局)0858-36328753632872
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58-3635506、3635540
十二、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盡事宜,由縣事業單位招考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十三、本《招考簡章
附件一:《盤縣2010年統一公開招考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職位表
附件二:《盤縣2010年統一公開招考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
附件三:《盤縣2010年統一公開招考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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