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貴州省正安縣2010年公開招考宣傳系統工作人員簡章
報名
1.報名時間:2010年9月27日—9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正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股
3.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畢業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⑵“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提供共青團正安縣委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須提供正安縣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⑶有效《居民身份證
⑷考試考務費150元。
⑸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張。
報考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即開考比例)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以退還其考試考務費)。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能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筆試的,計入開考比例,其考試成績均按“0”分計算。
為充實我縣宣傳系統隊伍力量,促進我縣宣傳工作的可持續發展,根據縣編委2010年增員計劃,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宣傳系統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崗位設置
本次招聘宣傳系統工作人員5名(其中文秘人員4名,計算機維護員1名)。具體職位設置見附件。
二、招考對象及條件
㈠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大專及以上畢業生;
2.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到我縣服務的“西部計劃自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
㈡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熱愛宣傳思想工作。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資格條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2年9月27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5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㈢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非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畢業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不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條件人員。
三、招聘程序
㈠報名
1.報名時間:2010年9月27日—9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正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股
3.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畢業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⑵“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提供共青團正安縣委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須提供正安縣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⑶有效《居民身份證
⑷考試考務費150元。
⑸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張。
報考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即開考比例)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以退還其考試考務費)。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能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筆試的,計入開考比例,其考試成績均按“0”分計算。
㈡資格審查
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筆試準考證
㈢考試
考試總成績為100分。其構成為:報考文秘崗位的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報考計算機維護員崗位的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20%,計算機操作測試占30%的比例計算。考試成績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1.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筆試科目: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
⑴筆試時間:2010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
⑵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
根據各招考職位計劃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若遇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員共同進入面試。
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計算機操作測試
報考計算機維護員崗位的考生參加面試后須進行計算機操作測試,測試內容為網絡管理維護、網站(頁)設計制作及維護等。
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若遇同一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㈣體檢
體檢按所報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㈤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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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取消報考人員的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非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不符合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的人員;
6.經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考核中發現有不合格的,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考核。
㈥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體檢及考核結果,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考核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人事管理權限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正安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對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相關規定進行調查。
㈦聘用
1.經考試、體檢、政審、公示合格者按報考職位,根據考試總成績擇優等額聘用。
2.報考人員一經聘用后,三年內不能調動。
3.招聘工作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4.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按照相關規定確定,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后視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待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5.本簡章由正安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四、紀律與監督
整個招考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報考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咨詢電話:0852-6421316
監督電話:0852-6423996
附件:正安縣2010年宣傳系統招考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正安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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