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興義市2010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考聘用簡章
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一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由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對該職位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調整或取消的職位計劃在筆試前面向社會進行公示。
報名時間:2010年9月2日至4日9:00-17:00。
報名地點:興義民族師范學院(原黔西南師專體育館)
報名費:100.00元/人
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在市招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市招考辦負責組織,統一進行。筆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時間:2010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2010年我市事業單位擬通過公開招考方式新增人員322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一、招考聘用單位及職位
詳見《興義市2010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考聘用職位一覽表
二、招考聘用對象、條件
(一)招考對象
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報考教師職位的須取得與報考職位層次、學科(專業)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興義市高級職業中學除外)。持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的可報考初級中學教師職位、持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的可報考小學教師職位,報考百春幼兒園教師職位的須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教師資格證上學科(專業)標注為“其他”的,依據考生畢業證書所示專業對應報考。
3、具有應聘職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當日。
6、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職位表
7、在我市服務期滿或仍在崗服務,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大學生不受戶籍限制。
8、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①2008年以來經全省統一公開招考錄用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②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③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④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⑤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人員;
⑥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一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由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對該職位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調整或取消的職位計劃在筆試前面向社會進行公示。
報名時間:2010年9月2日至4日9:00-17:00。
報名地點:興義民族師范學院(原黔西南師專體育館)
報名費:100.00元/人。
(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須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10年畢業生可持學校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1份,一寸免冠近期彩照3張。報考教師職位的還須持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往屆畢業生須提供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紀守法情況證明。
4、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持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
5、留學回國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
6、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7、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填寫《興義市2010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考報名表
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
(三)加分政策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進行,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5分;
2、在本市服務期滿或仍在崗服務、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大學生,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服務期滿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加3分,服務期滿兩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的加5分。
3、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四)加分確認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2、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需提供市項目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大學生需提供市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和在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3、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考生須填寫統一格式的《加分申請表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報考教師職位的采取筆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職業高中還須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報考其他事業單位職位的,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在市招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市招考辦負責組織,統一進行。筆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時間:2010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三)面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專業技能測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各職位招聘計劃1:3比例確定面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專業技能測試人員。同一職位進入面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教育教學能力、專業技能測試。
在市招聘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制定非教師類職位面試方案及組織面試工作;市教育局負責制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方案及專業技能測試方案;所有方案須報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面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專業技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辦法另行通知。
(四)綜合成績計算
1、教師職位綜合成績計算:根據高中教育與義務教育的不同特點分別為初級中學、小學教師職位按筆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各占50%方式計算;高級中學教師職位按照筆試占40%、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占60%計算(職中教師職位按筆試40%、教育教學能力測試50%、專業技能測試占10%計算);
2、其它事業單位職位綜合成績計算:按筆試占60%、面試40%的方式計算。
筆試成績和面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計入總成績。所有成績小數部份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五)成績查詢
考試成績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及興義黨建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天。試卷查詢按《貴州省人事考試查卷(卡)暫行規定
五、體檢
體檢統一由市招考辦負責組織。體檢人員分職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如遇同一職位進入體檢末位考生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合格人員達不到招聘計劃的,按該職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注重工作實績,重點審查考生的學籍檔案和現實表現,了解其在校期間、待業期間或工作期間的綜合表現情況。考察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市招考聘用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聘用資格。
1、2008年以來招考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
7、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8、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9、經市招考辦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考察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的,按該職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對象。
七、聘用審批及待遇
(一)經筆試、面試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其聘用的,報州人社部門審批后,由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又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聘用審批工作結束后,不再開展遞補工作。
(二)凡經市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聘用的人員,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
(三)擬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超過規定報到時間不到聘用單位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四)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含試用期),期間不予調整聘用崗位。
(五)經招考聘用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享受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八、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考簡章
咨詢電話:0859-3228724、0859-391526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
監督電話:0859—3222471(市紀委執法監察室)
附件一:《興義市2010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考聘用職位一覽表
附件二:《興義市2010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考報名表
興義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
開招考聘用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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