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貴陽市花溪區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一)報名
1、報名時間為2010年6月27日至30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報名地點:區委黨校(進修學校)。
(二)準考證發放
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10年7月15日至16日。領取準考證地點詳見準考證領取憑條。考生憑身份證和領準考證憑條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1.考試時間:2010年7月24日。
2.考試地點見準考證。(具體要求詳見準考證《考場規則
3.專業測試、面試(試教)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于2010年7月底在花溪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http//www.hxgov.gov.cn)上公布。
(五)受理查分
受理查分時間為2010年8月4日上午9:00-下午4:00,受理查分地點為花溪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科(溪北路花溪飯店旁)。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的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統一公開招聘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人數
本次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2人。具體詳見《花溪區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的2010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副高及以上職稱的人員;
2.本省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3.貴陽市戶籍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4.花溪區戶籍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5.選聘到貴陽市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學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
6.除定向到本區的應屆畢業生外,其余定向生均不能報考。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尚未解除處分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審查的人員;
(2)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結論的人員;
(3)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
(4)試用期未滿的新錄(聘)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5)曾受過記過或黨內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6)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7)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8)曾被開除公職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專業和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2年6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專業中級技術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0歲(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專業高級技術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5歲(196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報考教師崗位的需具備相應層次、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報名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持教師資格證辦理機構出具的符合辦理相應學科、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條件的證明方可報名);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情見招聘崗位一覽表);
(7)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其他情況。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
1、報名時間為2010年6月27日至30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報名地點:區委黨校(進修學校)。
(二)準考證發放
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10年7月15日至16日。領取準考證地點詳見準考證領取憑條。考生憑身份證和領準考證憑條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1.考試時間:2010年7月24日。
2.考試地點見準考證。(具體要求詳見準考證《考場規則
3.專業測試、面試(試教)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于2010年7月底在花溪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http//www.hxgov.gov.cn)上公布。
(五)受理查分
受理查分時間為2010年8月4日上午9:00-下午4:00,受理查分地點為花溪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科(溪北路花溪飯店旁)。
四、報名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組織工作
報名工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持畢業證、學位證(2010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
報考人員根據所報崗位,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清楚,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按照簡章和崗位一覽表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報名,并提供與之相符且真實有效的報名材料。如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收費按有關規定執行。
招聘崗位計劃與報名人數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此比例的,可調整招聘計劃。如調整后,仍達不到該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加分政策
招聘中將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1.革命烈士和因公犧牲的公民子女或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
2.至2010年12月31日選派到貴陽市所轄縣以下基層單位連續服務滿兩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的人員;
具備1、2項加分條件的,報考區級直屬事業單位的加10分,報考區屬鄉級事業單位的加15分;符合第2條加分條件且報考人員服務地在花溪區的,在原加分基礎上,按報考區級、鄉級分別給予加2分、3分。
3.至2010年12月31日在貴陽市所轄縣以下基層單位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其中:屬一年期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區級直屬事業單位的加5分,報考鄉級事業單位的加10分;屬兩年期或延長服務期滿兩年且服務期內考核合格的,報考區級直屬事業單位的加10分,報考鄉級事業單位的加15分;符合本條加分條件且報考人員服務地在花溪區的,在原加分基礎上,按報考區級、鄉級分別給予加2分、3分。
4.具有符合報考崗位所需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副高及以上職稱(不含政工系列)人員加5分。
5.此次招聘我區事業單位劃分為區級直屬事業單位和鄉級事業單位兩個層級。層級代碼分別為:區級直屬事業單位為“1”;鄉級事業單位為“2”(具體劃分見崗位一覽表)。
(四)加分確認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
2.“西部計劃自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提供市級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有服務證的可持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辦理),以上證明材料均需注明畢業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服務年限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3.“一村一名大學生”須提供服務區(市、縣)級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出具的同意參加本次考試的書面證明和服務地鄉(鎮、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書面證明(有服務證的可持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辦理),上述證明須注明畢業學校、服務單位和服務年限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4.碩士研究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10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
5.考生須在網上下載并填寫《花溪區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
五、考試
考試按管理崗位(A類)、專業技術崗位(B類)、教師崗位(C類)三個類別實行分類考試。
報考A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報考B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報考C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報考人員須參加簡章規定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則取消下一科目考試資格。
(一)《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不含戶口簿、駕駛證、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和準考證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專業測試
報考B類崗位的,按照《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三)面試
報考A類崗位的,根據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報考B類崗位的,按《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四)試教
報考C類崗位的,根據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試教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試教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聘用。
(五)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以下比例分類計算:
報考A類崗位的,總成績按《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報考B類崗位的,總成績按《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報考C類崗位的,總成績按《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六)其他
如遇某崗位進入面試(專業測試、試教)人員末位考生考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專業測試、試教)。
如A、C類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試教)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是否進行面試(試教),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報市招聘領導小組確定。
如B類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專業測試或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是否進行專業測試或面試,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報市招聘領導小組確定。
面試(試教)前將對擬參加面試(試教)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資格審核合格者,參加面試(試教);資格審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試教)資格,并按該崗位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專業測試、面試(試教)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各招聘崗位參加體檢的考生按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同一職位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則A類崗位以面試成績、B類崗位以專業測試成績、C類崗位以試教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考核對象,則按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七、考核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本單位的擬聘用人員考核工作。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核對象。
在職考生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其它考生主要以現實表現和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考核要做到全面、真實、客觀、公正。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的;
(四)發現有其它較嚴重疾病的;
(五)考察對象系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且試用期及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六)截止2010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等證書;
(七)不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或提供報考崗位所需報名材料弄虛作假的;
(八)經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
考核出現不合格情況是否遞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八、辦理聘用手續
經《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九、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監督。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理。
十、在招聘過程中,區招辦發布的各項招考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崗位、崗位名次、專業測試、面試、試教等內容)都將在花溪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http//www.hxgov.gov.cn)上公布,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請考生密切注意。
十一、本簡章未盡事宜由市、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
報考咨詢電話:0851-3621359
報考監督電話:0851-3851478
附件:1、花溪區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花溪區招聘一覽表.rar
2、《花溪區2010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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