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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貴州省2010年定向招錄鄉鎮機關公務員試點、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簡章
報名時間: 2010年5月22日至26日。
筆試時間:2010年6月14日。
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
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領導機關干部的意見
一、試點、招錄范圍和錄用數量
1、試點和開展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的范圍。試點和考錄工作在全省30個縣、鄉行政編制均空編10名以上的縣(市、區、特區)開展。鄉鎮所轄居委會列入試點和考錄范圍。街道辦事處所轄居委會不列入試點和考錄范圍。
2、錄用數量。本次共招錄鄉鎮機關公務員380名,其中定向基層服務項目大學生和縣鄉事業編制在編在崗人員、退役士兵245名,定向招錄縣戶籍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生60名,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75名(具體職位見附表)。
二、招考對象的基本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認真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論素質。
2、熟悉農村工作,具有團結帶領黨員群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領導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務實,勤政廉潔,依法辦事,密切聯系群眾,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
4、品行端正,忠于職守,樂于奉獻,熱愛基層工作,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工作成績突出,得到群眾公認。
(二)招考條件:
定向招錄試點的參考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至2010年12月31日前在本地區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滿2年以上(特崗教師服務滿3年以上且截至2010年5月22日已不在崗)、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和“西部計劃志愿者”、“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高校畢業生(具有兩個及以上基層服務項目經歷的,其服務項目經歷年限可合并計算);截至2010年5月22日工作3年及以上的縣鄉事業編制(含工勤事業編制)在編在崗人員;本省戶籍或本省兵源、截至2010年5月22日已退役的部隊士兵;以及招錄縣戶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75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
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考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即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且至今一直擔任以上職務的優秀村干部;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0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或高中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
鄉鎮所轄居委會列入范圍,推薦報考條件和資格同上。
定向招錄試點面向本市(州、地)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基層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縣鄉事業編制在編在崗人員,以及本省戶籍或本省兵源的部隊退役士兵招考;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考人員和招錄縣戶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只能報考本縣(市、區、特區)職位。
(三)以下人員不能報考或列入推薦報考對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2、任職或服務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
3、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曾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人員;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人員。
三、考錄工作程序
定向招錄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采取個人申請與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推薦報名工作由相關縣(市、區、特區)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和所屬各鄉鎮黨委負責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定向招錄實行現場報名。各市(州、地)黨委組織部、政府(行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設立現場報名點。現場報名點由各市(州、地)在本地有關網站或媒體上向社會公示。定向招錄報考人員現場填寫《貴州省定向招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表
2、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報考人員個人書面提出報名申請,經本鄉鎮黨委同意后,填寫《貴州省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計劃錄用數與報考人數須達到1:3以上比例才能開考。若達不到1:3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考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
報名時間: 2010年5月22日至26日。
NewsContent"(二)筆試
筆試時間:2010年6月14日。
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
(三)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各市(州、地)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全省統一劃定的合格分數線上,根據筆試成績,以縣(市、區、特區)為單位,對照報考條件,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依次遞補。復審合格的,按招錄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達不到1:3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考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
(四)面試
面試總成績100分。面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命題,統一時間進行,市(州、地)黨委組織部、政府(行署)人事局具體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后,按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計算參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
對招錄計劃數在20名以上、參加面試人員較多的職位,可根據具體情況設置2-3個面試考場,由參加面試的考生抽簽決定考場。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考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各市(州、地)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按《貴州省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市(州、地)黨委組織部負責組織,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并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職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或考察。
(六)公示及錄用
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擬錄用人選確定后,在適當范圍內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反映或雖有反映,但經調查不影響錄用的,由市(州、地)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四、加分政策
本人在任職期間(基層服務期間、服役期間、高校就讀期間)曾獲得國家級表彰獎勵的每項加10分;省部級表彰獎勵的每項加8分;市(州、地)或廳級表彰獎勵的每項加6分。
獲得多項表彰獎勵的,只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復加分。
報考者夫妻雙方均為農民的獨生子女戶或雙女結扎戶加3分。
表彰獎勵和獨生子女戶或雙女結扎戶得分可累加。加分在筆試總成績上加分。
五、任用方式和待遇
新錄用人員由縣(市、區、特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到本縣(市、區、特區)行政編制有空余的鄉鎮機關適當崗位工作,在本崗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5年內不得調動,本人也不得申請調動。
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根據其任職情況、德才表現,按照《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
六、經費保障
每名報考人員收取考務費100元,定向招錄報考者在現場報名時繳納,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報考者由縣(市、區、特區)黨委組織部收取后,交市(州、地)黨委組織部。考務費用于考務工作。
按照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創業的意見
七、有關要求和紀律監督
本次試點工作在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部務會、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領導下,由貴州省公務員招考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推薦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推薦報考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進行,嚴禁擅自放寬條件和資格,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
工作人員和參考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公務員法
各市(州、地)要及時安排部署,抽調專人按時開展報名工作。
咨詢電話:0851-5892143(工作時間)
附:1、貴州省2010年定向招錄鄉鎮機關公務員招錄計劃表
2、貴州省定向招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表
3、貴州省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4、貴州省2010年定向考錄鄉鎮公務員加分申請表
5、貴州省2010年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加分申請表
6、各市(州、地)咨詢電話
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 貴州省編委辦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貴州省公務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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