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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時間地點
招聘地點:貴州師范大學就業指導中心。招聘時間:2010年5月19日——2010年5月26日(詳見附件二高校招聘日程表)
一、招聘職數及崗位:附件一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縣內外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師范類畢業生和具有教師資格證的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心理學專業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招聘對象為縣內外應往屆對應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均可報名。
5、報考專業必須與持證專業對應。
三、招聘工作原則
高校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和“凡進必考”的原則,按照公布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四、招聘工作程序
1、組織報名。報名時考生持畢業證、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畢業生需持就業推薦表原件或及復印件1份),非師范類院校考生需同時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證(報考心理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除外)。已婚考生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戶口所在計生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生政策的證明。往屆畢業生要出具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的現實表現證明。報名時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張。
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原則上達到1:3以上比例的方能開考;達不到1:3比例的可放寬到1:2的比例進行筆試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查內容:考生資格條件、享受加分情況等是否符合報考要求。
3、享受加分情況。考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在筆試成績中適當加分予以照顧(加分在按比例折算成績后進行,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①鼓勵本縣畢業生回縣工作,本縣戶籍生源考生加5分。
②本縣少數民族加6分。
③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的公民子女加5分;
④截止2010年6月1日在我縣服務滿兩周年以上的西部志愿者和"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加5分。
⑤本縣目前在崗代課教師滿兩年(含兩年)以上的予以加分,每代課一年加1分,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
⑥報考心理輔導教師職位的考生,持有《心理咨詢師資格證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在報名的同時必須現場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并如實填寫《2010年羅甸縣教育系統面向高校招聘教師報名審核表
①本縣戶籍生源、少數民族考生提供羅甸縣籍戶口簿原件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②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以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③西部志愿者和"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須由服務單位提供表現情況,由團縣委和縣引導辦提供到我縣服務的依據及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材料。
④本縣代課教師提供授課學校和縣教育局證明。
⑤《心理咨詢師資格證
4、考試。考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筆試:①專業知識占50%(本專業),②公共基礎知識占50%(教育學20%,教育心理學20%,教育法規、時事政治10%)。筆試不指定參考用書,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筆試成績現場公布或通過登陸貴州羅甸教育網站www.gzsedu.cn/luodian/查詢。
面試:筆試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計劃招聘職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面試人員按招聘職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分數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確定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可同時參加面試。
面試由羅甸縣教育局牽頭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全程參與。面試地點見準考證,面試人員參加面試時,進入考場要求與筆試相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以60%的比例計入該考生總成績。
5、體檢。體檢人數由招聘工作辦公室按擬招聘職位數根據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對象。體檢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6、考核。通過筆試、面試、體檢都合格的人員列入考核對象,考核由羅甸縣教育局組織。考核主要以考生現實表現和學籍檔案為考核內容,考核不合格者不以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確定擬聘人選,名單在相關新聞媒體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時間為七個工作日。對舉報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則取消聘用資格(舉報人要實名舉報)。
7、聘用。擬聘用人選公示期無異議的,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填寫《黔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審批表
被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在規定時間內不按時到單位報到、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未滿自動離崗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為5年,在規定服務期內不得申請調出縣外或參與公務員、事業單位的招考等。
五、招聘時間地點
招聘地點:貴州師范大學就業指導中心。
招聘時間:2010年5月19日——2010年5月26日(詳見附件二高校招聘日程表)
六、其它
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羅甸縣教育系統面向高校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
監督電話:0854—7611104
咨詢電話:0854—7619639
附件一:招聘職數及崗位一覽表
2010年羅甸縣教育系統面向高校招聘中學教師職數崗位一覽表0.xls
附件二:高校招聘日程表
2010年羅甸縣面向高校招聘教師日程表0.xls
羅甸縣教育系統面向高校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0年5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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