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貴州省松桃苗族自治縣2010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公告
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2010年5月10日至5月14日。(二)報名地點:松桃苗族自治縣教育局人事股。
筆試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0年5月23日9:00至11:00(2010年5月22日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2、地點:松桃縣城(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規范、公開的用人制度,優化教育結構,把好教師入口關,保障高中教師整體素質,切實推進我縣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松桃苗族自治縣2006—2010年高中教育發展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多渠道引進合格教師,解決高中師資緊缺問題,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高中教師隊伍,全面提高我縣高中教育教學質量。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按需設崗,優化結構,提高教師整體素質的原則;
3、堅持教師資格符合學科專業要求的原則;
4、堅持筆試、試教和試用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應屆本科畢業生和往屆獲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
2、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學校、專業不限)獲得學士學位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
2、身體健康,儀表端莊;
3、年齡30歲以下(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
筆試、試教和試用相結合。
四、信息發布時間
2010年4月30日至5月9日。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0年5月10日至5月14日。
(二)報名地點:松桃苗族自治縣教育局人事股。
(三)報名要求
1、報名時應出具畢業證、高中教師資格證、學士學位證、身份證;應屆畢業生未取得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高中教師資格證的由學校出具相關證明。
2、報名時交近期藍底免冠一寸彩照3張。
3、交自薦書一份。
4、服務期滿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和“農村兩女結扎戶”、“農村獨生子女”交相關證件。所有證件需驗原件,交復印件。
六、筆試
(一)筆試成績100分。
(二)“211”工程院校獲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或研究生免筆試。
(三)筆試人員比例:筆試人員按所報考學科崗位1:3比例確定,緊缺學科比例達不到1:3的,由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研究決定。
(四)筆試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0年5月23日9:00至11:00(2010年5月22日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2、地點:松桃縣城(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五)筆試內容:報考高中學科的教材內容。
七、試教
(一)試教成績100分。
(二)試教人員資格
1、試教資格按所報考學科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達60分以上,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試教名單),緊缺學科試教比例達不到1:3的,由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研究決定。
2、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獲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直接進入試教。
(三)試教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0年6月12日。
2、地點:松桃縣城(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四)試教內容:備課、授課。
(五)試教有關要求
1、取得試教資格的持身份證、準考證進入指定地點參加試教。
2、備課。應聘人員分學科抽簽排序,然后按序號每相隔25分鐘一名考生依次進入備課場地,按學科專家組選定的教材內容,實行封閉式備課,撰寫教案。備課時間為2小時,考生備課完畢將教案交工作人員復印后,到指定的教室進行試教。
3、上課時間:20分鐘。
4、參加試教的人員于2010年6月11日下午3:00到指定的地點集中,屆時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抽簽;實行分組抽簽,簽中明確授課日期、時間、節次及上課內容;授課按順序依次進行,遲到10分鐘者視為自動放棄。
5、試教成績按評分標準執行。
八、成績計算
(一)綜合成績
1、參加筆試的考生綜合成績:筆試占60%,試教占40%,共計100分。
2、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獲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的試教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二)加分
服務期滿的“西部計劃志愿者”和“一村一名大學生”筆試成績加5分、“農村兩女結扎戶”和“農村獨生子女戶”子女綜合成績加3分。
(三)綜合成績60分為合格。
九、崗位設置(50個)
語文6個,數學5個,英語5個,政治4個,化學3個,美術4個,地理4個,歷史3個,物理2個,計算機3個,生物3個,體育4個,音樂2個,心理健康教育2個。
十、體檢
根據應聘者的綜合成績,按照專業設置的崗位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人選進行體檢(體檢醫院另行通知,體檢費由應聘者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所造成的缺額在本專業內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一、公示
嚴格實行公示制度,接受群眾監督。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舉報電話:0856—2832123(縣監察局)
0856—2833119(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0856—2836108(縣教育局)。
十二、聘用
(一)按綜合成績及學科招聘計劃,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選擇聘用崗位。
(二)2010年6月18日縣教育局與擬聘者簽訂就業協議書,并經擬聘者所在院校的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蓋章確認后,將畢業證和學士學位證及個人檔案于2010年7月30日前交到縣教育局人事股。擬聘者未按期簽定就業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筆試、試教、體檢合格者,經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由縣教育局行文聘用,簽訂試聘用合同,同時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和“211”工程院校畢業生及研究生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的,由縣教育局與其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不得少于5年),并經司法公證,否則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員試用期工資從2010年9月1日起執行。
十三、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由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接受社會監督。在招聘過程中,堅持原則,遵守紀律,嚴格把關,對違紀考生,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視其情節輕重予以查處。
十四、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十五、本方案只適用于2010年高中教師公開招聘工作。
附件:松桃苗族自治縣2010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設置表
/Files/2010年高中教師招考崗位設置.xls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