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計劃西藏公安消防總隊2014年度計劃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男生27名,本科(含)以上學歷。其中法學3名(思想政治教育專業、法學專業、偵查學專業),教育學1名(運動訓練專業),文學3名(新聞學專業、漢語言文學專業、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理學4名(心理學專業、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工學7名(通信工程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土木工程專業、給排水工程專業、工程力學專業),醫學2名(臨床醫學專業),管理學4名(會計學、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公安專科3名(偵查專業、公共安全管理專業)。非以上專業學生不予接收。接收條件(一)院校及學歷條件。接收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重點接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畢業生。接收對象必須按時獲得畢業證書和派遣證,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必須按時獲得相應的學位證書。總評成績良好以上,主要專業課程成績應為優秀。下列對象不屬于接收范圍:(1)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2)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4)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5)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6)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7)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8)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二)政治條件。接收對象必須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人民軍隊,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歷史清白,政治可靠,作風正派,思想進步,品德優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決心為保衛祖國、保衛人民和平勞動而志愿獻身國防事業。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三)身體條件。必須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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