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公安邊防總隊2013招聘230名工作人員
單位名稱: 西藏自治區公安邊防總隊
需求專業及人數: 經濟學1人
經濟學專業
法 學46人
法學、馬克思理論學、社會學、政治學與行政學、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學、偵查學、邊防管理專業
教育學3人
教育學專業
文 學43人
漢語言文學、少數民族語言文學、英語、新聞學、廣播電視新聞學、音樂表演、舞蹈編導、播音與
主持藝術等專業43人
歷史學
歷史學、民族學專業2人
理 學20人
信息與計算科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心理學專業
工 學33人
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建筑學、土木工程、給排水工程、刑事科學技術專業
醫 學23人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醫學影像學、醫學檢驗、中醫學、護理專業
管理學24人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會計學、財務管理、行政管理、檔案專業
公安專科35人
偵查、治安管理、信息網絡安全監察、禁毒、警察指揮與戰術、刑事技術專業
招聘要求: 1、文化學歷:必須為國家“985”、“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屬重點高校為主兼顧其他普通高校,經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安專業為大專以上,其它專業本科以上并獲得相應的學位。根據有關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于接收范圍:
①畢業院校或所屬二級學院屬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職業技術院校、獨立院校、民辦院校、公辦民助院校、遠程(網絡)教育院校、成人高校的;
②學習形式為走讀、委培、自費、自學、中專起點大專生、專升本、國(境)外學習畢業的、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③結業生、肄業生、預科生、往屆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以及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3門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休學超過半年和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2、政治條件: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忠于祖國,志愿獻身公安邊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符合《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
3、身體素質:接收對象必須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4、年齡條件:接收的大專生的年齡不超過22周歲,本科畢業生的年齡不超過24周歲,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8月31日。曾經服現役的畢業生、藏族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歲,其他少數民族畢業生年齡可放寬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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