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北京市)事業單位招聘103名工作人員
應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四)具備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備所報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采用網絡招聘系統的方式報名,考生于2月23日—29日(每天8:30—17:00)登陸中國體育人才網(http://www.tyrc.gov.cn),點擊公開招聘專欄,進入網絡招聘系統,按照操作提示報名。
(二)報名程序
冬季運動管理中心1個崗位(花樣部項目管理)、登山運動管理中心1個崗位(登山教練)、體育科學研究所9個崗位(群眾體育研究、青少年體育與健康研究、競技體育研究、青少年運動訓練研究、體育社會學研究、體育服務檢驗、體能與康復研究、生理生化檢驗、編輯)的招聘工作由招聘單位自行組織,報名方式及有關組織程序另行在公開招聘專欄中發布。其它崗位的報名辦法如下:
1.查詢崗位
招聘的單位、崗位、條件等可查詢招聘專欄中的《國家體育總局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春季)崗位情況一覽表
招聘條件中的相關要求可查詢公開招聘專欄中公布的“考務問答”。
2.填寫信息
NewsContent" 符合條件并有意應聘的人員,請登陸進入招聘系統,填寫(修改)注冊信息、學習經歷等,應保證所填內容的真實性。同時上傳1寸近期免冠證件照。
國家體育總局(北京市)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3.申報崗位
應聘人員進入招聘系統后,選定崗位進行申報。每個應聘者只能申報一個崗位,申報成功后將不能修改個人信息。 4.初步資格審查及名單公布
資格初審由人力中心嚴格按照公布的崗位條件及要求進行。考生可在申報崗位24小時后,登陸招聘系統進行查詢是否通過審查。通過初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也將在公開招聘專欄中進行公布。
資格初審中,與招聘條件類似的人員,在申報崗位的同時可自行聯系招聘單位進行資格確認。由考生從招聘專欄中下載、填寫資格確認表并發至招聘單位的電子郵箱(確認表中內容須與招聘系統填寫內容一致)。招聘單位確認資格的,通知人力中心辦理資格初審手續。
5.繳納考試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于3月1日17:00前通過招聘系統繳納50元考試費,過時視為未繳費。網上繳納考試費時,請提前辦理工商銀行儲蓄卡,并開通網上銀行功能。
6.崗位取消或改報
擬聘用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且繳納考試費人數不足1:3的崗位,由招聘單位研究是否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如取消,由人力中心在招聘專欄中公布,原通過資格初審且繳納考試費的考生可在3月5日改報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限1次)。不改報或改報未通過資格初審的,由人力中心退還考試費。
7.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考試費的人員,于3月7日開始通過招聘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沒有準考證的,不能參加考試。
公共科目筆試內容、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內容
公共科目筆試主要測評報考者從事事業單位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包括常識判斷、選詞填空、閱讀理解、數字推理、問題解決策略、圖形推理、類比推理、演繹推理、資料分析等。考試全部為客觀性試題,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
(二)筆試時間、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3月11日上午9:30-11:00,地點定在北京。具體地點、考場分布、考試要求將于3月8日左右在公開招聘專欄中公布。
(三)合格分數線
合格分數線由體育總局研究、確定,并在公開招聘專欄中公布。考生亦可通過招聘系統查詢本崗位考生分數。
面試及加試
(一)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比例
各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擬聘人數1:5范圍且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進入面試。進入各崗位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公開招聘專欄中公布。
(二)崗位調劑
擬聘用人數與筆試合格人數不足1:3的崗位,統一采用公示和自愿報名的方式在崗位間進行調劑,即將需要調劑的崗位信息在招聘專欄進行公示,由通過合格分數線且符合該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自主報名,嚴格按照條件相當、筆試成績排序在先的原則進行調劑。調劑后仍不足1:3的,在向社會說明理由后,招聘單位可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也可視情況繼續組織面試、考核等后續工作。
擬聘用人數與筆試合格人數達到1:3、不足1:5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進行調劑。
(三)崗位遞補
正式面試前有人主動放棄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本崗位擬聘用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不足1:5的,可從本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但最多不得超過1:5的比例(遞補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除外)。
經遞補后,擬聘用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不足1:3的,在向社會說明理由后,招聘單位可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也可視情況繼續組織面試、考核等后續工作。
(四)資格復審及面試(加試)
面試(加試)由各招聘單位按照相關要求和具體實際情況自行組織。同時,各招聘單位將對參加面試的考生資格進行復審,進入面試的人員應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準考證、學位、學歷、職稱、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
具體面試時間及有關要求由各招聘單位直接與進入面試的人員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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